據昭通市紀委消息:經查,唐平在擔任巧家縣人大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兼任縣兩污建設管理局局長和體育館建設管理局局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有476.71㎡地產一直未向組織報告。違反廉潔紀律,簽字同意違規向縣兩污管理局抽調人員發放補貼21.4732萬元;違規購買使用公務車并將公務車落戶私人名下;個人長期借用單位公款6.4016萬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經招投標將縣人大辦公樓裝修工程承包給他人實施裝修,超合同價和新增工程價34.131959萬元;濫用職權,造成國家損失51.692501萬元;安排縣兩污管理局辦公室負責人祖某某開具證明材料幫助他人虛開發票2.7萬元購買奇石用公款報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賄賂50.4萬元。
近日,昭通市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審議并報昭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唐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