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雙版納州紀委消息:經查,楊建武在擔任西雙版納州糧食局局長、州發展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州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建武開除黨籍處分;經西雙版納州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