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過程中,有的基層干部對“四種形態”的理解不全面,甚至出現偏差。有的黨員干部樂觀地認為以后的監督執紀工作主要就是“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這種想著監督執紀工作可以“大事化小”或“小事化了”的認識是十分危險的。
作為基層,監督執紀的實踐證明,從黨員干部的比例看,受到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都加在一起,也一直都是基層黨員干部中的少數或極極少數。只是過去對“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工作做得不夠,沒有形成常態。因為第一種形態針對的是沒有出現嚴重問題,只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
要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各級黨委(黨組)首先要在落實主體責任中,旗幟鮮明地表明懲治腐敗的決心和態度,形成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高壓態勢,始終不移地從嚴治黨,維護黨紀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要實踐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落實監督責任中,應該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在紀律審查中,既抓早抓小,不放過輕微違紀者,更要對嚴重違紀者進行全面審查,形成震懾。
各級黨員干部更應該自覺遵守紀律和規矩,不能因為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膚淺理解,進而低估了反腐敗的形勢,放松思想警惕,出現以身試紀而害了自己。最終走上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犯罪的道路。
深入理解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準確把握反腐敗的形勢任務,就是要廣大黨員干部自覺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貫徹執行,執紀將更加嚴格,不違法只違紀的也要進行紀律審查,不違紀但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也不能放過。真正做到“心中有紀,心中有戒,心中有畏?!彪S時保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意識。(普洱市紀委 蘇賢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