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省、州黨委的貫徹意見,2007年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派出機構進行了統一管理改革。對紀檢檢察機關派出機構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進行改革,是紀檢監察體制的重大創新,也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至今,各派出紀檢監察機構積極探索適應新體制的工作思路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新方法,在協助聯系部門黨委(黨組)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提出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是監督。派出紀檢監察機構承擔著案件查處、監督檢查等職能,第一職能就是監督。監督到位與否關乎整個反腐倡廉工作能不能收到實效,能不能有效地防止形成反腐倡廉監督空白、監督缺位、監督乏力的“梗阻”現象,如何更好地提高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強化對管轄部門干部的預防性監督,有效防止或減少濫用權力與行為失范等問題的發生,是一個亟待探討的問題。
一、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職責取得的成效
紀檢監察派出機構改革實踐以來來,通過重塑監督主體、增強監督力量、完善監督機制、拓展監督廣度,監督效果初步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監督檢查新機制優勢明顯增強。分片管理、整體連動的監督工作新格局已經形成,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更到位,協調更有力,運轉更高效。改革以來,各派出機構認真督促并指導聯系部門(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通過開展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提出監督檢查建議等,有力地促進了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
(二)監督檢查職能明顯增強。工作中注重把監督職責放在第一位,積極探索新方式、新方法,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或錯位,既積極主動又不干涉聯系部門(單位)的具體事務,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明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取得新進展。
(三)聯系部門(單位)主動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實施紀檢監察派出機構以來,出現了“四個主動”的可喜局面,促進了高效廉潔推進各項工作。一是部門主動報告;二是部門主動配合;三是主動整改,各部門主動對紀工委監察分局在專項督查、重點檢查、信訪調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四是部門主動反饋,部門“一把手”除主動向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外,落實的重大工作都第一時間向紀工委監察分局反饋。
(四)防治腐敗力度明顯增強。派出紀檢監察機構通過在事前加強教育防范,督促增強廉潔自律能力;在事中加強過程參與,督促權力公開合規運行;在事后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建章立制整改完善,強化對部門權力運行的“實時監督”,確?!靶栴}”不變成“大問題”。
二、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和形成原因
(一)監督檢查的手段和方法落實不夠。目前,部分聯系部門(單位)對自覺接收監督認識不到位,存在回避監督現象,如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時不通知紀工委參加,有關文件材料也不抄送相關紀工委等。紀工委了解掌握部門或單位的實際情況不多,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不夠,難以真正融入部門和單位的重要工作當中去。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影響監督工作及成效。紀工委的知情權、參與權小,存在著“裁判員”遠離“運動員比賽場地”的現象。在列席部門或單位班子成員會及對“三重一大”事項監督上還不到位,沒有完全起到派出機構的作用。
(二)監督環節“偏后”,超前效應不夠明顯。目前多數派出紀檢監察機構開展的監督檢查,主要還是通過一定的方式對領導干部實施的處理監督,盡管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起到一定的超前防范和警示教育作用,但仍屬于“滯后監督”的范圍。
(三)主觀認識不夠,工作積極性不高。由于派出紀檢監察機構運作管理不夠健全,部分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干部存在求穩怕亂心理,怕開展工作不規范會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形象,不敢大膽放手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存在上級部置什么就做什么的被動傾向,甚至有的存在著聽任部門安排、應付工作的問題;有的與紀委溝通聯系不夠,極少主動匯報工作;有的開拓創新意識不夠,不能根據聯系部門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四)人員配備不全,紀檢監察業務水平有待提高。派出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不齊,要全面履行好聯系部門(單位)的監督職責感覺到人手不夠,力不從心。同時,改革后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面對的是不同的部門和行業,不同的工作方式和特點,不同的行政運作、權力運行規則,不同的法律法規和勤政廉政要求,這就對派出紀檢監察部提出更高的要求。
(五)管理機制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在履行監察職能中,雖有上級賦予的權力,但是由于機制原因,雖然建立了工作班子,由紀工委書記、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長、副書記和辦公室人員構成,并設立了工委委員,但由于聯系部門(單位)黨政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工委委員會形同虛設,紀工委委員基本上沒有發揮作用,同時,由于紀工委辦案很少,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信息渠道不暢、業務不熟、存在不想辦案、不會辦案、不去辦案的現象。
三、強化與完善派出紀檢監察機構履行職責的對策和建議
為防止派出紀檢監察機構游離于部門之外,出現監督缺位、履行職責不到位等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開展工作:
(一)在理順工作關系上下功夫,確保工作環境寬松和諧。
一是要處理好監督與參與、協助的關系。紀檢監察派出機構對負責部門(單位)履行監督監察職責,必須突出協作共利的工作機制和目的,因此,要在尊重理解中監督,在溝通協調中監督,在參與服務中監督。既不能無原則地讓感情同化,也不能一方獨大地讓矛盾激化。要做到盡職不失職,參與不干預,建議不插手;同時,要明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主體是部門領導班子集體,“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紀工委監察分局則履行檢查指導、組織協調職責。二是要理順與聯系部門的關系。雖然派出機構與聯系部門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但并不等于派出機構可以高高在上,以管人者自居,也不等于聯系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派出機構沒有關系,而是要自覺接受聯系部門監督,把提升素質能力、轉變工作作風作為深化改革、履行監督職責的重要保障,把握好監督、協助和參與之間的關系。三是要理順與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之間的關系。要準確把握角色定位,自覺接受聯系部門監督。派出機構要把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作為黨的紀檢監察戰線的一支重要力量來重視,充分發揮其前沿陣地的作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的溝通、聯系和服務,經常聽取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的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紀委監察局反映解決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工作上主動加強聯系溝通,依照有關規定搞好協作、相互配合。既要防止自覺不自覺把兩者關系變成上與下、指導與被指導、檢查與被檢查的依賴關系,也要防止因職責不清或監督交叉重疊出現推諉扯皮和“搶案件”等問題。
(二)在加強監督上下功夫,確保監督效能不斷提升。
1、實行關口前移,強化對“人”的監督。一是黨內監督更到位。針對過去市紀委管得了看不見、部門紀委、紀檢組看得見管不了的問題,利用派出紀檢機構與領導干部經常接觸、了解情況、便于監督的優勢,時時跟蹤監督部門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執行議事規則的情況,落實《廉政準則》及廉潔自律的情況、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情況,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及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的情況,使黨內監督各項制度能夠更好地得以落實。二是履職監督更及時。針對過去注重年終考核、忽視過程監督,導致部分領導干部工作不在狀態的問題,派出紀檢監察機構應積極履行監督的權限,督促領導干部在任職之初公開承諾履職目標,在任職中公開述職接受評議,對重點工作推進實行績效問責,加強對領導干部履職情況的全程監督,促使領導干部兢兢業業干事創業。
2、實行過程參與,強化對“事”的監督。一是對重大決策進行監督。通過事前審核方案、參與決策過程、檢查實施情況等方式,對聯系部門(單位)重大決策的合規性、程序性、公開性進行監督。二是對重要項目安排進展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明察暗訪、實地抽查核實和日常監督檢查、專項紀律檢查等方式,督促落實財政資金使用制度、項目建設招標投標制度、項目資金撥付監管制度。三是對大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通過制度審查、財務檢查等方式,對聯系部門(單位)的大額項目資金支出、大額經費支出等進行監督,看資金使用的決策程序、撥付程序、報銷程序以及使用范圍等是否合紀合規。四是要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情況明察暗訪、信訪核查、列席會議、暗訪等為重要抓手,堅決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挺在前面。既不要當“運動員”,越俎代庖,代聯系部門(單位)提方案定制度,什么活都大包大攬,也不要當“公證員”,在工程開標、人員招聘筆試面試為他人站臺,替他人行為的合法性背書,而是要當好“裁判員”和紀律的“衛道士”,一旦發現違紀行為,就及時“吹哨子”,“亮紅牌”,該提醒提醒,該制止制止,該查處查處。
(三)在素質培養上下功夫,確保“三種能力”不斷提升
“打鐵還需自身硬?!边^硬的素質是紀檢監察人員履行好監督責任的重要保障。紀檢監察干部要始終把提升自身能力放在首位,不斷歷練,提高素質,真正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
1、加強理論武裝,增強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是對紀檢監察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面臨新的形勢和挑戰,紀檢監察干部更需加強理論學習,強化理論武裝,切實增強做好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敏銳性和責任感,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對黨忠誠,明辨是非,進一步堅定反腐敗必勝的信心,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不移地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做到“三嚴三實”。
2、敢于動真碰硬,提升執紀能力。秉公執紀是紀檢監察干部必須遵守的職業準則。在執紀辦案中,紀檢監察干部要本著對黨、對干部、對群眾負責的要求,尊重事實,頭腦清醒,不徇私情,嚴格按“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的要求,對各類腐敗問題,敢于動真碰硬,敢于板起臉來批評、狠下心來問責、攥起拳來懲治,真正讓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監督能力。紀檢監察工作,涉及領域廣泛,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這就要求紀檢監察干部認真踐行持之以恒、不懈奮斗的精神,加強紀檢業務學習,及時轉化學習成果,努力做到會監督、善監督,更好地適應反腐敗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同時,通過組織調訓、委托培訓、轉崗鍛煉、理論研討和參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等多種形式,不斷增強紀律意識、創新理念,著力提升紀執紀監督、查辦案件的能力水平。
(四)在壓實責任上下功夫,確保監督執紀問責實效
要改變監督執紀抓大放小,只注重抓關鍵黨員領導干部,而忽視抓全體黨員、抓常態監督的慣性思維,糾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預示著反腐轉向、節奏放緩、力度減弱的錯誤認識,保持監督執紀態度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一是強化監督責任,把工作手段從注重“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轉變,把工作重點從注重“懲處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轉變,實現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二是健全責任機制,建立“四種形態”責任落實清單,明晰運用“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職責和任務。實施痕跡化管理,實現運行“四種形態”職責、任務臺賬式記載和數據化管理。三是創新方式方法,提升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成效。一是抓早抓小,對照紀律尺子,對于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綜合運用談話函詢、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曝光等手段快治、狠剎,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二是完善配套措施,細化好談話函詢、批評教育、提示警示等第一種形態的運用方式方法,保證不管何時發生的不正之風和違紀問題,都能得到及時處理。三是增強責任擔當,保證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續發力。開展監督執紀教育,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使紀檢干部做到進了紀檢監察的門,就必須認真履行監督之責。把能監督、善執紀、敢問責作為紀檢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標準,嚴格執行黨規黨紀,敢于亮劍。加強業務培訓,增強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運用第一種形態的能力,做到善于做思想工作、善于紀律審查,切實提高監督執紀質效。(大理市紀委 蘇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