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紀檢監察派出機構按照“三轉”要求如何履行職責的思考

發布時間:2016-10-10 08:28:02   來源:大理州紀委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紀檢監察機關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職責定位,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落實“三轉”,是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的主要任務,也是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提出的重要工作要求。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是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旋律。“三轉”以來,派出機構監督執紀問責效能進一步提高,黨內監督作用發揮日漸顯現。但毋庸諱言,派出機構有效履行監督職責、更好發揮作用仍然面臨一些矛盾和困難,亟需引起重視。

一、派出機構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轉”的提出,截止目前已有兩年多時間,“找準職責定位,明確主業主責”是“三轉”的核心,但派出機構在履行監督職責過程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定位不準確。一段時間以來,紀檢監察機關存在著工作面鋪得過寬、職能泛化和主責淡化等現象,戰線越拉越長,任務越來越多,有的已逾越了紀檢監察職能的界限,而監督執紀的主業反被削弱、淡化。在中央提出“三轉”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要求進一步收縮戰線、突出主業,開始回歸黨章規定,把抓紀律作為工作的核心。但是,抓什么樣的紀律、怎么抓,對如何履行監督責任尤其是監督的對象、內容、方式等重大事項,許多派出機構出現了認識模糊和工作偏差,在開展過程中無所適從,找不到工作切入點,甚至出現了由過去的“事事參與”變為“不敢參與”的兩個極端現象。譬如:部分派出機構在開展督查過程中,將作風建設督查片面的理解為工作紀律作風督查,從而加大對聯系單位工作人員上下班紀律、在崗情況、工作狀態等情況的督查力度,而對“四風”問題開展督查相對較少。應該說,出勤情況、上班狀態、服務態度本屬于各單位內部管理范疇,這也是黨委主體責任的體現,而派出機構需要做的就是督促聯系單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而不是越俎代庖。從中央層面看,自2015年4月開始,中央紀委在曝光的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中,刪除了“違反工作紀律”項目,在“其他”中不再包括“庸懶散”。由此可見,派出機構在開展工作中,存在定位不準、職能不清問題。

二是思維方式固化。祥云縣于2008年9月進行派出機構改革,截止目前已有8年時間。長期以來,派出機構一直扮演著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角色,“三轉”以后,由于固定思維,加之對“三轉”理解不到位,個別派出機構仍然融“運動員”和“裁判員”為一體,在具體工作中,一些被監督部門的領導習慣于邀請紀工委監察分局參與一些具體工作的監督,部分紀檢監察干部習慣于被動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邀請,參與職能部門法定職責內的日常監督,陷入職能部門具體事務,對履行“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職能,一時還難于轉過彎來。從而使派出機構又進入“三轉”前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局面,最終可能成了問題的“擋箭牌”。

三是作用發揮不明顯。就目前現狀來看,部分單位對自覺接受監督的認識仍然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存在回避監督現象。紀檢監察派出機構了解掌握部門或單位的實際情況不多,難以真正融入部門和單位的重要工作當中去。監督者與被監督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影響監督工作及成效。紀工委的知情權、參與權小,存在著“裁判員”遠離“運動員比賽場地”的現象。在列席單位班子成員會及對“三重一大”事項監督上還不到位,沒有完全起到派出機構的作用。同時,部分派出機構對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認識還不深刻,理解還不全面,運用還不靈活,監督執紀問責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找的還不夠準確,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抓早抓小能力還不夠強,監督成效還不夠明顯。

四是能力水平亟待提升。自派出機構改革以來,每一個派出機構工作面對少則幾家多則數十家不同的部門和行業,不同的工作方式和特點,不同的行政運作、權力運行規則,不同的法律法規和勤政廉政要求,這就對派出機構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提出較高的要求,特別是中紀委提出“三轉”后,針對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就更高,但目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學習財務、審計、金融、法律、計算機等專業的較少,綜合素質、查辦案件能力較弱,缺乏財務、審計、金融、法律、計算機等專業人才,辦案手段、辦案方法、辦案能力難以適應新形勢下強化監督檢查、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的需要。同時,在查辦案件和開展監督檢查中,還存在一定的畏難情緒,“三轉”的效果難以在短期內顯現。

二、圍繞“三轉”,強化履職的對策建議

2014年5月19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提出“三轉”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務,往監督執紀問責上轉。監督、執紀、問責三者相互聯系、相互作用、渾然一體,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主業主責,認真做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重要意義。紀工委監察分局作為紀檢監察機關的派出機構,就必須以中央“三轉”要求為準繩,聚焦中心任務,把工作重點轉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一)堅持突出主業,在“轉職能”上做文章

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在縣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突出監督檢查、案件調查、執紀問責職能,將工作重心聚焦到反腐敗斗爭上來,確保轉職能落實到位。

1.要明確主業轉職能。派出紀工委監察局要收縮戰線,從同位監督回歸專門監督,從過去直接參與部門的日常業務檢查中退出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關責任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自身職責上。減少對各部門工作過程的常規檢查,切實開展好明查暗訪、專項檢查、重點督查。切實做到兩個轉變:一是在工作職能上,從包打天下到專司監督執紀;二是在監督重點上,從業務監督針對“事”轉向專門監督針對“人”,將焦點對準具體的人,加大對黨員干部違規行為查糾和失職責任追究的力度。

2.要落實主體轉職能。重點強化各部門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督促協調指導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履行其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

3.要力求主動轉職能。調整監督思路,由“貼標簽”式的被動監督轉變為積極作為的主動監督。通過約談函詢、信訪辦理、會議監督等方式強化監督力度,多種方式或途徑主動參與對所聯系單位的中心業務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跟蹤監督。

4.要爭當主力轉職能。作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紀工委監察分局奮戰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斗爭第一線,既要當好先遣隊,又要充當主力軍,必須擺正位置,明確定位,履職盡責,勇于擔當。

)突出探索創新,在“轉方式”上下功夫

紀工委監察分局要真正發揮監督作用,鞏固政治地位,強化職權保障,增強監督檢查的權威,必須準確把握自己是“監督者”而不是“協助者”的角色定位,將工作重心由“協助”轉向“監督”。在工作方式要從事事參與轉向聚力主業,由配合職能部門開展業務檢查轉變為對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由參與式的被動監督轉變為立項式的主動監督,由過程的全程介入轉向事后監督,把監督的重點更多地放在防止主體責任缺位上,放在事后糾錯追責上,突出監督執紀和問責追責。

1.要明晰兩項權力。一是保障知情權。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參加所聯系單位安排部署工作、研究重大事項的專題會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了解上情,吃透下情,有的放矢的開展監督;二是落實監督權。各派出機構要結合歸口聯系單位實際,進一步細化監督檢查、信訪調查、案件查辦、督促指導的內容、程序和方法,通過開展談話調查、查閱文件資料等方式,強化對“一把手”實施有效監督。

2.要理順兩個關系。 一是要理順“上與下”的關系。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要接受委局各室的業務指導,委局各室根據自身職能也要主動與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保持聯系和溝通,對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的相關工作提出具體性指導意見,促進工作的科學高效開展。二是要理順“主與次”的關系。委局各室與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應相對明確工作的職責邊界,分清主次,協作配合,在關系理順上,機關各室是委局的內設機構,各紀工委監察分局是委局的派出機構,應當內外有別,工作各有側重,避免工作重疊,職能交叉,多頭監督,無所適從。在工作布局上,要按照委局各室管線、紀工委監察分局管片的原則,委局各室以統籌謀劃、安排部署、調研總結為主,紀工委監察分局以日常監督和督辦落實為主,在監督檢查上,委局各室重點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重大事項進行檢查,注重監督檢查的單一性、階段性和集中性,突出重大事項、重要部署、重點工作,派出機構重點對所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經常性監督,注重日常監督的經常性和全面性,突出“三重一大”事項監督。

(三)打造“鐵軍”隊伍,在“轉作風”上花氣力

紀檢監察干部作為執行紀律的監督者和維護者,自身建設必須要求更嚴、標準更高。尤其是在紀工委監察分局工作的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的前沿陣地沖鋒陷陣,更要立場堅定,敢于亮劍,堅持鐵面執紀,推進鐵腕反腐,樹立鐵軍形象。

1.要強化政治定力。紀檢監察干部是黨的忠誠衛士,要把對黨絕對忠誠、對人民高度負責作為立身之本,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必須政治上合格,過得硬;必須思想上清醒,有定力;必須工作上有為,敢擔當。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劍,面對歪風邪氣敢于斗爭,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體現和檢驗紀檢監察干部的忠誠干凈擔當。

2.要強化正確履職。要從“執行主體”向“監督主體”轉變。應緊緊圍繞黨章規定的三項主要任務和五項經常性工作,圍繞行政監察法賦予的五項職責,擺正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堅決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要從一般性的業務檢查向履職監督轉變,完善“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執法的再執法”的方式,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關責任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自身職責上,防止從監督主體錯位為執行主體。

3.要強化能力提升。要按照“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的標準,加強能力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監督執紀能力。通過加強自身建設,打造出一身正氣、秉公用權、鐵面執紀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讓違法違紀分子膽寒,讓人民群眾滿意。

4.要強化自律意識。“打鐵先要自身硬”“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牢固樹立“為民、務實、清廉”三種意識,著力防止“燈下黑”,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帶頭恪守廉潔自律規定,打造堅強有力的監督執紀“鐵軍”。

三、工作思路與建議

結合工作實際,派出機構應圍繞“一、二、三、四、五”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一是圍繞“一個目標”。圍繞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這個目標開展工作。

二是強化“兩個責任”。在工作中強化歸口聯系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和紀工委的監督責任。牢牢抓住“兩個責任”,厘清各自職責,明確履責主體,形成“明責—履責—督責—追責”的責任鏈條,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推進“兩個責任”落實具體化、制度化、常態化,確保各責任主體履責到位。

三是突出“三項重點”。突出“人、財、物”三個監督重點。

四是抓住“四個關鍵”。抓住責任落實、風險防控、制度建設、作風建設四個關鍵。抓住責任落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區分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明晰直接責任人與責任領導,區分部分牽頭職責與分工職責,著力解決黨組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責任虛置和紀工委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抓住風險防控,找準單位部門和領導干部身上存在的風險點,采取措施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確保單位不出問題,干部不出事;抓住制度建設,督促各聯系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以制度管好人、財、物,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機制;抓住作風建設,圍繞縣委、上級紀委和縣紀委關于作風建設的相關要求,抓實作風建設。

五是采取“五條措施”。采取正面引導、業務指導、檢查督導、警示明導、問責宣導五項措施,抓好監督指導聯系單位工作。(祥云縣紀委派出黨群口紀工委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