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既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握運用“四種形態”,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干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紀委組織部門作為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干部日常管理的工作部門,必須認真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切實抓好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
一、全面貫徹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紀委組織部門要根據“三轉”和“兩為主”的要求,堅持干部管理工作服從服務于紀檢監察中心任務,切實把“四種形態”運用于干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的各個環節。
(一)在干部日常管理中要注意抓早抓小。紀委組織部門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到干部管理工作上,讓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紀律管干部、帶隊伍。在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中,盯緊干部的德才現實表現,對干部情況多問多聽多看,聽到反映就及時問一問,當面談一談,隨時提醒告誡,使其立即改正,避免繼續走向違紀;對出現苗頭性問題打了招呼仍不改正者,采取調整崗位、停職檢查等組織處理方式,讓他猛警醒、剎住車,避免繼續犯大錯。
(二)在干部選拔過程中要做到考準考實。紀委組織部門工作職責之一就是為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發現人才、培養人才,要真正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到紀檢監察干部的培養和選拔上,嚴格標準,嚴把質量。做到個人檔案必查、看考察對象是否在“三齡兩歷一身份”上弄虛作假,廉政檔案必查、看考察對象是否違紀“有硬傷”,個人有關報告事項必查、看考察對象對組織是否忠誠老實,以“三看三必查”確保干部考察工作準確真實。對群眾有反映有“小毛病”、小問題,但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及時嚴肅指出要求改正,切實把“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的好干部吸收進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不斷發展壯大隊伍力量。
(三)在干部任前廉政談話中要敢于“咬耳扯袖”。任前廉政談話是干部管理工作的必經程序,要把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落實到領導干部的任前廉政談話上,從嚴要求,突出預防,讓干部明底線、知敬畏。對新提拔干部存在的缺點不遷就縱容,要督促其立行立改;對即將走上新崗位的干部,提出崗位廉政要求,提醒廉政風險,督促履行廉政責任。通過嚴肅認真的任前廉政談話,讓廣大干部養成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的習慣,自覺接受新常態下組織的監督方式,適應小過即問、小錯即糾的常態,充分發揮好帶頭執行、全面推動、督促傳導的職能作用,切實抓好“四種形態”的貫徹落實。
(四)在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上要真正“紅臉出汗”。要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凝心聚力作用,加強規范化黨組織建設,推進黨內生活正?;<o委組織部門要從嚴從實組織開展好年度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黨員組織生活會,號召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廣泛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全體黨員干部在自我批評中提高覺悟,在互相批評中找準差距,虛心地接受批評,不斷地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防患于未然。
二、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紀委組織部門在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過程中,由于體制、機制和自身原因,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認識不到位,執行“四種形態”有差距。部分紀委組織部門還存有舊觀念,認為紀檢監察干部總體是過硬的,在遵守黨紀黨規方面是沒有問題的,以信任代替監督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信息不共享,咬耳扯袖不及時。紀委組織部門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調查結果不掌握,更多時候看到的是干部好的一面,以致于咬耳扯袖不夠及時、缺乏針對性;三是機制不完善,組織調整難落實。紀檢監察干部也是在地方干部隊伍的大盤子中,也存在和其他系統的對比心理,以改非干部管理為例,其他部門“松”,紀檢監察系統也很難“嚴”,造成紀委組織部門對改非干部管理困難。
三、在干部工作中落實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思考
紀委組織部門作為紀委機關負責干部管理的部門,必須摒棄“四種形態”與己無關的思維模式,自覺融入執紀監督工作大局,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指導好組織建設和干部管理工作。
(一)運用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勤澆樹”,拉起防止犯錯誤的“第一道防線”。堅持抓早抓小,強化警示告誡,綜合運用廉政談話、專項約談等手段,對群眾反映的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告誡,將問題解決在違紀之初。堅持經常性開展談心談話,紀委書記和紀委常委、紀委常委和分管聯系單位部門領導、部門負責人和黨員干部定期進行交心談心,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明確整改要求;堅持對重點培養的干部、擬推薦提拔的干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長的干部、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低的干部,進行提醒談話;對群眾有一般性議論的黨員干部,或者有舉報但線索不具備初核條件的黨員干部,進行談話函詢,要求其向組織說明問題; 對經核查有輕微違紀行為但未達到紀律處分程度的,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讓這些干部經常紅紅臉、出出汗、醒醒腦甚至流流淚,令其懸崖勒馬,防止犯錯誤。
(二)運用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正歪樹”,把好防止犯大錯誤的“第二道防線”。對不聽打招呼、誡勉談話后仍不改正,繼續違反黨的紀律的干部,根據違紀行為的性質、情節及造成的后果,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在查處違犯黨紀案件中規范和加強組織處理工作的意見(試行)》等黨內法規及時作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在工作過程中,充分用好組織調整這一有效手段,對不勝任崗位的“平庸”干部,酌情調整;對能力與崗位不適應的干部,及時給予換崗;對問題不大卻屢教不改的干部,運用停職、調整、免職等組織措施嚴格處理,對輕微違紀者形成警戒,讓其不再犯更大的錯誤,使“歪樹”不至于繼續發展成為“病樹”。
(三)運用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治病樹”,守住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線”。配合紀律審查職能部門,將違反“六大紀律”特別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問題作為審查重點,重點查處十八大后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給予嚴肅處理的同時,視其問題的嚴重性和影響面,給予斷崖式降級或撤職等重大職務調整,使其不再滑入犯罪的深淵淪為“爛樹”。
(四)運用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拔爛樹”,筑牢保持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純潔的“第四道防線”。堅持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不斷維護紀律和規矩的嚴肅性。配合紀律審查職能部門,對極極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干部,持續保持嚴懲腐敗高壓態勢,重拳出擊,將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清除毒瘤“拔爛樹”。對不適宜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要立即調離紀檢監察系統,及時清除紀檢監察隊伍里的害群之馬,始終保持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純潔和忠誠可靠。 (曲靖市紀委 伊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