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運用“四種形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發布時間:2016-11-25 08:04:48   來源:大理州紀委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黨的建設,要求全面從嚴治黨,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提出,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大理州各級黨委、紀委緊跟中央要求,認真學習領會,將實踐運用“四種形態”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要求相結合,正確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切實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不斷取得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堅持學思踐悟,以學促行。將準確把握“四種形態”與強化黨章黨規黨紀學習教育相結合,州委、各縣市委組建學習宣講團,深入解讀宣講《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實踐運用“四種形態”,黨員干部廣泛參與黨章黨規黨紀知識電視競賽和黨章黨規知識網絡測試。各級黨委黨組扎實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積極就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推進實踐運用“四種形態”開展討論和調研,以大張旗鼓的學習宣傳,喚醒廣大黨員的黨性意識和紀律意識,促進對“四種形態”重要意義的領會把握,為探索實踐全面從嚴治黨標本兼治的有效路徑打牢思想基礎。各級紀委持續深化“三轉”,強化對“四種形態”科學內涵的整體把握和運用,把實踐運用“四種形態”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不斷轉變和提升監督執紀理念思路,把“四種形態”貫穿于監督執紀問責各環節。

(二)積極探索實踐,建立長效機制。在近一年時間的實踐運用基礎上,根據中央精神和云南省《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及紀律檢查機關實施辦法,結合大理實際,制定了《大理州實踐“四種形態”工作規則》,將實踐“四種形態”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長期工作目標。針對每一種形態的適用范圍、具體監督執紀方式、辦理時限、相關部門責任及工作銜接提出明確要求,細化責任分工。明確了實踐“四種形態”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規定把實踐“四種形態”納入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建立下級黨委向上級黨委、紀委季度報告制度,實行動態管理。

(三)黨委引領示范,強化責任擔當。各級黨委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監督,管住“樹木”護好“森林”,用實際行動體現嚴管就是厚愛。州委主要領導帶頭履行政治責任,實踐“第一種形態”,2015年9月至今,州委書記談話113人次,在多名黨員領導干部談話函詢情況說明材料上簽字背書。基層黨委黨組向上看齊,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升黨內監督實效,認真執行“三談兩述”、談話函詢簽字背書、民主生活會上講清問題等制度,將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方式,發現問題及時提醒、及時整改。對確實存在違紀問題的,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不枉不縱,該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該嚴厲懲處的決不放過。

(四)堅持挺紀在前,分類施治。大理州各級紀檢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強化責任擔當,以轉變監督執紀理念思路,加強和規范問題線索排查處置,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提高執紀審查能力和水平,增強警示教育效果為抓手,積極實踐“四種形態”。2016年1至8月,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517件1048次,其中,擬立案處置137件,初核435件,談話函詢88人。經初核或談話函詢,以提醒談話、批評教育、作出書面檢查等方式給予適當處理133人,與去年同期58件相比,上升129.3%。共立案審查185件,結案186件(含去年遺留件),給予黨紀處分189人。其中,黨紀輕處分、組織處理86人,占45.5%;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79人,占41.8%;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24人,占12.7%。大理市重拳整治洱海流域環境保護“為官不為”,約談責任人員133人,問責48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11人,黨紀重處分和重大職務調整5人,嚴重違紀移送司法機關1 人。在徹查云龍縣苗尾鄉套取私分移民資金等系列案件中,共處理46人,其中批評教育14人,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6人,黨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4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人,司法機關直接立案偵查13人。這兩個典型案例是大理州綜合運用“四種形態”,以處理少數和極極少數,教育多數,管住一大片,實現監督執紀問責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的生動實例,得到了省紀委、州委的肯定,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五)是強化統籌協調,助力全面從嚴。州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紀檢、組織、檢察、公安、審判堅持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強化實踐“四種形態”工作銜接。紀委、組織部門就實踐“四種形態”中組織處理、重大職務調整的權限、程序等作了溝通統一。州委組織部制定了《大理州州管干部負面清單管理辦法》,對提醒談話、函詢、誡勉及組織處理作了相應規范。紀檢機關與檢察、公安、審判機關間,加強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及時互通信息,進一步完善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犯罪案件協作配合配套制度。各級紀檢機關堅持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快查快結快移,在移送司法前作出黨紀處分。

二、經驗體會

(一)踐行“四種形態”必須把握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實現全面和從嚴的統一。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體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彰顯嚴管就是厚愛。

(二)踐行“四種形態”黨委、紀委都應盡責擔當。各級黨委應樹牢“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任務,第一位是黨委監督”的責任意識,全面領導和統攬管黨治黨。各級紀委必須層層設立紀律防線,將“四種形態”貫穿于監督執紀問責各環節,突出執紀特色,提高執紀能力和水平。要用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緊盯“關鍵少數”,以強有力的問責倒逼“兩個責任”落地生根,推動全面從嚴治黨。

(三)踐行“四種形態”紀檢機關必須切實轉變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在監督對象上,要從盯住少數向面向全體黨員和各級黨組織轉變;在監督內容上,要從盯違法向盯違紀轉變;在監督手段上,要向問責、紀律處分、組織處理等多措施結合轉變;在工作機制上,要從各自為政向協同推進轉變。

(四)踐行“四種形態”關鍵要在“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守第一道防線,以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防止黨員干部破法進而破紀,將解決存在問題與深挖思想根源相結合,治未病之病,顯戒尺之威。

三、存在問題

一是部分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履職不到位。存在責任層層傳導,壓力逐級遞減的現象,特別是一些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方法簡單,回避問題;一些地方對上級精神學習領會不夠,向上看齊意識欠缺,思路和理念落后,工作因循守舊,導致“四種形態”實踐運用不力。

二是鄉鎮紀委還沒有全力聚焦監督執紀主責主業。一些鄉鎮紀委書記主業不專,還在繼續承擔業務范圍外的分工,監督執紀精力不集中,工作顧此失彼。一部分紀檢干部業務不精、不敢擔當,不敢用、不會用、不常用“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的監督執紀方式。少數鄉鎮甚至出現三年時間內信訪舉報零受理、零辦理、無立辦案件的空白情況。

三是監督執紀的理念和方式還沒有及時調整到“四種形態”要求上。以初核率、初核成案率、大要案加分為主要指標的案件考核評價體系貫性思維在基層紀委仍然普遍存在。2015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處置初核率為94.4%,初核轉立案為43.4%,談話函詢率僅為5.4%。今年1至8月,問題線索談話函詢處置率州級為54.7%,縣級為20.3%,鄉鎮僅為3.3%。

四是把紀律挺在前面,推進實踐“四種形態”具體操作銜接還不夠緊密。云南省指導意見和紀檢機關實施辦法已出臺,但各地在具體工作中,如紀檢機關與組織部門、司法機關的銜接配合,紀律處分與組織調整、重大職務調整的對應,相關信息協作分析研判等方面,還有待在實踐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一些配套制度。

四、工作建議

一是強化主體意識,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各級黨委要認真貫徹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深化對實踐“四種形態”的理解認識,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領導紀委堅決查處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同時,用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一利器,壓實“兩個責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層層傳導至基層,推動“四種形態”實踐運用。

二是各級紀委進一步深化“三轉”。把實踐“四種形態”,提高監督執紀綜合效果作為“三轉”的重要目標要求,向縣市和鄉鎮紀委延伸,聚焦再聚焦,定位再定位。從問題線索抓起,從“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做起,在突出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提醒教育的同時,發揮好后三種形態的挽救、警示作用。

三是加快推進實踐“四種形態”制度建設。根據云南省指導意見、紀檢機關實施辦法和大理州工作規則,各級黨組織在積極實踐“四種形態”的基礎上,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圍繞細化責任、主動作為、加強銜接、探索創新等方面加強工作總結和調研,不斷完善與要求相適應的配套制度,實踐好“四種形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到實處。

四是在實踐運用上下真功夫。把“四種形態”的實踐運用作為檢驗評價地方黨委、紀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標準。將落實“四種形態”把紀律挺在前面,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貫方針的要求,融入管黨治黨、監督執紀問責具體工作的全過程,以嚴的標準、細的工作、實的作風,準確把握運用相應的形態處理各類違紀問題,真正使黨規黨紀的提醒、勸誡和懲處作用在黨員干部心中落地生根。(大理州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