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唐定文
今年以來,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紀律挺在前,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之以恒剎風整紀,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成效。
堅持挺紀在前,從嚴維護黨的紀律。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6件6人、違反組織紀律案件7件7人、違反換屆紀律問題5件5人,問責133人。及時傳達學習王岐山書記視察大理重要講話精神,提出貫徹意見,迅速抓好落實。抓實穩增長、“五網”建設等專項紀律檢查,問責30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3人。印發《關于全面從嚴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強化專項紀律檢查,查處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及挪用扶貧資金、私設小金庫等違規違紀案件8件8人。三是加強洱海保護治理監督檢查。重拳整治洱海保護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開展監督檢查284次,發現并整改問題342個,約談26人,問責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8人,移送司法機關7人,對4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突出責任追究,層層壓實“兩個責任”。修訂大理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改進檢查考核方式,量化考核評定標準,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推動落實“兩個責任”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對2015年度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4個縣和5個州直單位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誡勉談話,取消領導班子及成員評先評優資格,主要領導一年內不得提拔。對12縣市和87個州直單位開展半年責任制檢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對落實責任制不力的83名黨員干部進行責任追究。嚴肅查處了巍山縣委原常委、副縣長楊利軍,云龍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張建榮等一批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對2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嚴格執行“鐵八條”,剎風整紀深入推進。常態化推進明察暗訪,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7個,處理47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33人,對4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深化“六個嚴禁”專項整治,開展監督檢查759次,發現并整改問題14個,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專項整治 “不作為”“亂作為”,問責干部8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5人。按照 “六個一批”要求,深入推進農村“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查處問題108個,處理272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18人。圍繞大理州“抓兩學一做教育,干跨越發展實事、建全面小康大理”工作部署,充分發掘大理“清白傳家”等優秀廉政文化資源,舉辦“大理清風”書畫筆會,編印《鋼筆書法——大理廉政文化作品集》,開通“大理清風”微信公眾號,引導黨員干部向上向善,夯實作風建設的思想道德基礎。
實踐“四種形態”,改進監督執紀方式。制定《大理州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管理處置辦法》,完善線索管理制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了云龍縣苗尾鄉克扣騙取移民資金案,處理46人,案件情況在全省通報。認真貫徹落實省委指導意見和省紀委實施辦法,研究起草大理州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規則。按照“四種形態”要求,改進監督執紀方式,受理信訪舉報1124件,處置問題線索340件,立案120件,結案141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64人,挽回經濟損失1086.63萬元。
持續深化“三轉”,打造過硬紀檢監察隊伍。制定實施《大理州縣市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方案》,做到機構改革到位、人員保障到位、職責履行到位。嚴格執行大理州“兩個提名考察辦法”,從嚴審核把關,12縣市110個鄉鎮紀委換屆工作圓滿完成。認真做好州紀委換屆工作。注重干部選拔培養。上半年,州紀委州監察局提拔任用正處級干部3名、副處級干部3名、正科級干部5名、副科級干部3名,4名干部進行了內部輪崗交流,內外循環、梯次配備、各盡其能的干部培養機制進一步形成。組織16批次25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中央紀委、省紀委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時舉辦大理州鄉鎮紀委書記培訓班。把學習貫徹王岐山書記視察大理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重要任務,認真對照“合格黨員”和“過硬紀檢監察隊伍”要求,深學細照篤行,邊學邊查邊改。對6件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給予黨紀處分2人。
下一步,將深入學習貫徹“七一”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王岐山書記視察大理重要講話要求,以堅強的政治定力、務實的工作作風、嚴明的紀律要求,堅守責任擔當,從嚴監督執紀,持續正風反腐,圓滿完成今年各項工作任務,推動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