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讓“四種形態”的每一種形態都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

發布時間:2016-07-21 15:55:13   來源:云南省紀委

 

楚雄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李慶元

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832件(次),線索處置372件,立案112件,其中處級8件。結案88件,給予黨政紀處分99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4件,處理違紀違規人員16人,點名道姓通報12個典型案例。對44人進行問責,組織處理8人。

實踐運用“四種形態”

建立“1+4+5”制度體系。“1個意見”是統領,對全州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進行部署;“4個文件”是機制,主要解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貫徹落實從嚴治黨“誰來抓、怎么抓”的問題;“5個制度”是規章,主要解決紀法分開以后,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如何形成更高水平的協作配合機制。采取“四三二一”工作法實踐“四種形態”。“四”是運用責任主體提醒談話、組織提醒談話、函詢談話和誡勉談話等“四項談話”,讓批評教育成為常態,全州共開展“四項談話”2260人次。“三”是區分執紀審查、執紀審理和責任追究“三種情形”,黨組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涉嫌違犯或已違犯黨紀、給予責任追究的黨員干部,進行必要的崗位、職務調整。“二”是講習“兩項主體業務”,以“六項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主要內容開展專題講習,截至6月底,“兩項主體業務”各15講共30講已全部完成。“一”是落實加強紀法銜接的“一項協調機制”,對嚴重違紀涉嫌犯罪的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后,紀委及時跟進,建立跟蹤監督機制,確保移送的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逐條得到依法處理。

狠抓“兩個責任”落實

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紀律建設的意見》,把責任層層傳導、逐級下壓,落實到每個黨支部、每名黨員。州委書記、州長分別約談35名州級領導、10縣市五班子主要領導和22家州屬部門主要負責人。召開州委常委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領導班子及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9個方面的問題,與州屬部門1343名領導干部、部分重要崗位科級干部進行談話,對存在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告誡。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開展“大起底”談話,分級、分層對17465名領導和干部開展了提醒談話。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2個單位4名責任人進行“一案雙查”。

穩步推進紀檢體制改革

制定《縣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州紀委派駐紀檢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規范縣市紀委書記、副書記,州紀委派駐紀檢組長、副組長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制定《楚雄州紀檢監察機關實行紀檢監察室聯系縣市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總承包”辦法》,改革班子領導方式,實行以副書記為基準,常委、副局長協助的管理方式,強化統一領導,統一工作標準。推行訂計劃、抓一線、做示范、管全程的主任(部長)工作方法。加快推進“縣鄉一體化”和實行鄉鎮片區協作辦案機制。完成州、縣市紀委內設機構改革。終止“兩委委員”運作方式,以“監督檢查、監督聯系、聯系指導”三種方式,實現州級紀工委對州級單位監督全覆蓋。

強化對“關鍵少數”監督

制定了《關于加強“一把手”監督的意見》,切實加強“一把手”監督。制定《楚雄州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辦法》,深入落實廉政提醒談話、約談、述廉述責、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黨內監督制度,18名州管干部主動向州紀委報告了婚喪喜慶事宜,組織23名縣市和州直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在州紀委全會上述廉述責。

下一步,將著力踐行好“四種形態”,要讓“四種形態”的每一種形態都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加強制度建設,不斷織密制度籠子,嚴肅黨的紀律。嚴懲基層腐敗,推進“縣鄉一體化”和鄉鎮片區協作辦案機制,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扎實開展“執紀業務素養”專題教育,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職業品質和專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