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發布時間:2016-08-26 17:38:51   來源:云南省紀委

日前,云南省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問題,分別是:

1.昭通市巧家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陳治文違規使用公車、大操大辦問題。2010年12月以來,陳治文在管理使用縣農業局植保植檢站江鈴皮卡車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公車私用,并于2016年5月1日,在辦理繼子婚宴過程中私自使用江鈴皮卡車運送婚宴物品。同時,陳治文向單位申報辦理繼子婚宴宴請事宜為50桌,實際操辦81桌,違規收取禮金23989元。在組織調查期間,其主動上交違紀款23989元、公車私用燃油費300元。巧家縣紀委給予陳治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農業局免去其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主任職務。

2.紅河州文聯黨組書記、主席華莎,原黨組書記、主席邵瑞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1月,經華莎同意和簽批,紅河州文聯以制作費、采購DVD、定制證書等為名虛開發票套取資金72800元。后以 2013年考核獎金、2014年“三·八”節活動、2015年惠民活動加班補助費等名義,違規向本單位干部職工發放獎金、補貼共計58400元,其本人領取6600元。紅河州紀委給予華莎黨內警告處分;其違規領取的6600元及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的資金51800元予以收繳。

2013年1月至9月,經時任紅河州文聯主席邵瑞義簽批同意,州文聯以2013年元旦、春節慰問費和本土音樂大賽加班費等名義,從單位工會賬戶上列支81000元,違規向本單位干部職工發放慰問費、補貼、加班費等。其本人從中領取9000元。同時,違規為他人報銷私車維修費5910元。紅河州紀委給予邵瑞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規領取的違紀款9000元、違規為他人報銷的費用5910元及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的資金72000元予以收繳。

3.楚雄州雙柏縣大麥地鎮黨委書記郭汝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12月31日,郭汝金邀請于次日準備組織召開會議的縣委專題調研組成員和安龍堡鄉有關人員共計52人,前往大麥地鎮自駕游基地吃夜宵,用公款支付就餐費用3122元。事后,大麥地鎮收回了3122元就餐費。雙柏縣紀委給予郭汝金黨內警告處分。

4.臨滄市雙江縣林業局原局長楊明華違規發放福利、公款接待、組織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品禮金等問題。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楊明華在任雙江縣林業局局長期間,安排人員采取虛開稅務發票、編造虛假項目、隱瞞截留收入等手段,共虛列套取和無證收取資金1386.81萬元,存放在違規設立的七個“小金庫”賬戶中,用于走訪慰問、發放福利等支出。安排人員違規收取、截留各類費用736.74萬元,存放在林業學會賬戶坐支,用于發放職工福利、旅游考察等支出590.29萬元。使用稅務代開發票虛開776.35萬元,用于走訪、接待、購買煙酒茶等禮品禮金支出。此外,還存在以分紅名義私分林業專項資金等問題。雙江縣監察局給予楊明華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強調,上述典型問題,充分說明一些黨組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還缺乏韌勁,對“四風”方面一些頑癥痼疾缺乏有力措施,對隱形變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研究分析不夠,缺乏有效對策。一些黨員干部仍然心存僥幸,慣性思維、等待觀望的現象和頂風違紀、隱形變異的問題仍然存在。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將兩個責任扛牢、抓實,聚焦本地區、本部門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上下功夫,健全抓常、抓細、抓長機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著力解決“上緊下松、時緊時松”和“留有空子、治而不絕”的問題。要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契機,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著力解決黨員干部思想麻痹、認識模糊的問題。要將運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結合起來,持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及早發現和處理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查快處頂風違紀、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推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