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永善縣著力抓好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六廉并舉”促使黨員干部嚴紀自律樹形象、實干勤為解民憂,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有力護航全縣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
領導“引廉”。縣鄉各級黨政“一把手”切實負總責,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強化組織領導,狠抓責任制簽訂及任務分解落實,積極支持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及案件查處,強化安排部署,嚴格督查考評,把黨風廉政建設銘記在心、扛在雙肩、勤抓在手。去年,縣委政府“一把手”與15個鄉鎮黨委政府負責人、27個黨群部門和30個縣直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和廉政承諾書,各鄉鎮、各縣直部門層層落實責任細化分工,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全覆蓋,副科級以上干部及村(社區)“兩委”成員廉政承諾全覆蓋,各級領導作表率樹榜樣,積極引領黨員干部廉潔自律。
教育“明廉”。充分利用網站、微信、短信、會議、櫥窗、廣播電視等平臺,采取上廉政黨課、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方式,著力加強干部廉政教育,讓黨員干部真正“明廉守廉”。去年來,組織全縣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上廉政黨課50余場次、收看警示片110余場次、參觀看守所20余場次、舉辦黨校專題培訓11期1700余人次、發送廉政短信14000余條次,縣級領導集中約談鄉鎮和部門主要負責人100余人次。采取“送訓下鄉”對鄉(鎮)、村(社區)干部開展廉政教育15場,發放廉政讀物6000余冊、影視資料30余部,教育覆蓋15鄉鎮1000余名鄉村干部,有效提升基層黨員干部廉潔意識。
制度“保廉”。深入貫徹落實《昭通市黨政主要領導“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實施辦法》、《永善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永善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實施辦法》、《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實施辦法》,制定落實《永善縣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建立和完善公務接待管理、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公務用車管理、督查質詢和成果運用等一批規章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錢、管事,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保障黨員干部自覺接受制度約束、規范常態履廉諾廉。
監督“促廉”。常態化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配套實施辦法及永善縣關于作風建設“十二個嚴禁”要求的執行情況;突出民房建設、重大項目建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專項檢查、跟蹤督促和監察審計;在節假日前重申作風建設紀律規定,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有效遏制全縣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大操大辦等不正之風;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良行為。通過強化監督問效,督促干部節儉廉潔,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去年共開展各項監督檢查90余次,發出督查通報 11期。
問責“醒廉”。按照“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過錯必追究”的原則,督促“兩個責任”的落實,劃出紀律規矩紅線,招呼打在前,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失職行為的問責力度,著力治理干部作風中的“庸、懶、散、軟、拖”現象。去年對1個鄉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及紀委監督責任不力進行了問責;對作風不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監管不力、處置不當、落實責任不力等行為,共問責47人,其中科級干部19人;點名道姓曝光了11起作風問題典型,對相關單位及人員進行了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通過嚴肅問責,提醒廣大黨員干部勤廉擔當作為,積極履職辦事。
查處“警廉”。2015年以來,堅持“有舉報就核、是問題就查、屬違紀就處”的原則,從嚴從快懲治腐敗,加大損害群眾利益等貪污腐敗案件查辦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手軟,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全年共立案54件59人,結案54件59人,其中給予黨紀處分58人,給予政紀處分3 人,受黨政紀雙重處分 2人,挽回經濟損失110余萬元,澄清事實保護干部16人。通過案件查辦警示黨員干部嚴紀自律廉潔干事,遵規守紀實干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