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進行的村級組織換屆中,普洱市鎮沅縣109個村2個社區全面推行以“先定事、后選人、再踐諾”為主要內容的競職承諾書、創業承諾書和辭職承諾書三項制度。通過承諾把新一屆村干部該做什么事、怎么做事、做不成事怎么辦等全部亮出來,接受村民監督,樹立了“以事選人、選干事人”的選舉導向,強化了對村干部的監督約束,探索了不稱職村干部退出的“綠色通道”,得到基層黨員群眾的普遍認可。
9個鄉鎮黨委引導候選人根據本人實際和村里的實際擬訂三項承諾書,各駐村指導組、村黨組織嚴格審核候選人承諾書,承諾方案報經鄉鎮黨委審核后,在村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民代表等參加的會議上公開承諾。承諾內容在村務、黨務公開欄張貼,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并報鄉鎮黨委備案,作為村換屆選舉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個人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項承諾建立健全了村干部的競選、履職、退出機制,進一步加強村干部隊伍管理, 激發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保障了村級換屆順利進行。(普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