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掌握黨政紀處分執行工作的整體情況,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跟蹤管理,更好實現紀律審查工作的政治社會效果,晉寧縣紀委監察局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教育職能,堅持做好受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工作,及時掌握受處分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動態,形成了一套效果突出、思路明顯的辦法。2015年,晉寧縣紀委監察局對全縣26名受處分人員逐一進行了回訪教育,回訪率達100%,其中按期解除1名工作人員行政處分,恢復3名受留黨察看處分人員黨員權利。
堅持回訪教育與處分執行檢查相結合。在回訪中,嚴格規范每個程序,明確回訪對象、回訪時間、回訪地點與回訪紀律,按要求做好回訪教育情況記錄與相關存檔工作,指導所在單位認真如實填寫《回訪教育登記表》,同時對處分決定的執行情況跟蹤掌握,抓好督促落實,切實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
堅持回訪教育與幫助排憂解難相結合。在回訪中,親自到每一位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回訪,與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科室同事進行個別座談,重點了解受處分人員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況,獲悉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協調幫助解決,做到回訪與教育相結合,指導和幫助相統一。
堅持回訪教育與恢復黨員權利、解除行政處分相結合。在回訪中,向受處分人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進行黨紀政紀法規宣傳,認真聽取受處分人員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和所在單位的評價,對在受處分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履行規定按期恢復黨員權利、解除行政處分,確實維護受處分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