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綏江縣結合縣情,多措并舉加強和規范全縣精準扶貧資金管理,切實做到嚴格管理、精準管理,確保扶貧資金安全使用。
按照“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監督跟著資金走”的原則,精準扶貧資金嚴格實行項目計劃和縣級報賬制管理。按照政府負責、項目管理、投資包干、專款專用、審計監督的管理體制進行管理,堅持“四專”、“四不準”原則,即:專款專用、專戶存蓄、專人管理、專賬核算,當年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準侵占、挪用扶貧資金,不準抵扣、截留扶貧資金,不準擅自改變扶貧資金用途和使用范圍,不準違規提取任何費用。
綏江縣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項目與資金計劃審批或核準,指導各鎮脫貧攻堅指揮部扶貧項目實施和督促檢查等工作。使用精準扶貧資金的鎮和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鎮指揮部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以核算各工程項目資金、貸款回收和會計資料歸檔管理等工作。精準扶貧資金將重點用于貧困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改善、扶貧產業(含鄉村旅游)發展、生態扶貧搬遷、社會民生保障、人力資源開發、科教服務推廣等。
縣財政局、縣扶貧辦、縣扶貧投資公司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和監督機構,切實加強對精準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內部審計。縣審計局、財政局、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扶貧辦定期開展聯合檢查、情況通報和信息交換,加強精準扶貧資金監督檢查力度。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挪用、侵占、擠占、貪污精準扶貧資金,以及因失職、瀆職而給精準扶貧資金造成損失等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