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來,昌寧縣以問題為導向,用好約談這種手段,一針見血點出存在問題,從嚴督促整改,倒逼“兩個責任”落實。
走下去“集體談”,層層傳導壓力。針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的12個鄉鎮和69個縣直單位存在的一般性、共性問題,由各紀委常委和派出各紀工委書記分別負責到掛鉤檢查指導的鄉鎮和縣直單位,組織召開鄉科級領導班子會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集體反饋,與領導班子進行集體談話,同時重點對各級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約談。截止目前,開展集體談話1114人次,重點約談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38人次,將責任和壓力傳導到基層,壓實在各級黨員干部身上。
請進來“單獨談”,真正紅臉出汗。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1個鄉鎮和“基本合格”的3個縣直單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由縣委辦或縣紀委辦負責通知,請到縣紀委談話室,由縣委書記和縣紀委書記分別對其進行約談。同時,定期對監督檢查、紀律審查、群眾舉報等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對發現的苗頭性、深層次的問題,抓早抓小,采取下發約談通知書,將問題單位的主要領導請到紀委,由紀委書記或副書記就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在干部監督、工作落實不力、紀委書記“三轉不到位”、項目管理、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點進行的“一對一”約談。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強力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確保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力、有效推進。截止目前,“一對一”約談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31人次。
講問題說不足,不遮掩不護短。約談中,以問題為導向,著力解決領導干部對落實“兩個責任”不重視、不擔當、不作為等具體問題,尤其是對鄉鎮、部門發生重大違紀行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沒起色、考核排名靠后、結果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不遮掩、不護短,不講成績,不說功勞,一針見血地指出存在問題,并做好談話記錄,讓“一把手”深刻認識和警醒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其認真抓好整改,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嚴紀律重整改,倒逼責任落實。約談中,被約談對象針對約談中指出的問題,一一分析原因,并填寫談話記錄表,當面簽字背書做出整改承諾,將承諾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同時,組織約談的領導對被約談對象鄉鎮和部門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時限和要求,由“五個清單”管理中心下發“約談整改通知書”,建立督辦事項整改“臺賬”,納入清單管理,明確整改任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并且定期對整改落實情況檢查驗收,將整改結果作為考核和追責的重要依據,倒逼“兩個責任”落實。(范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