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館,旅居異地的同鄉人共同設立,用于同鄉、同業聚會或寄居的館舍。在有著“會館之城”美譽的云南邊陲小城——會澤,一塊石碑隱秘于江西會館之中,任憑歲月洗禮,卻歷久彌新。
這塊鑲嵌在江西會館“真君殿”后墻上的石碑,名為“永期遵守”碑,碑體質地粗糙,造型普通,斑駁脫落的軀殼,半文半白的語句,但細細研讀,又將我們帶回到那個動蕩紛爭的年代。
“永期遵守”碑立于民國十六年(即1927年),碑文記載了原江西會館總理曾文學上任后,獨斷專行,后因吸食大煙,債臺高筑,于是利用職務之便假公濟私,挪用廟款,造成了極大經濟損失。而這一事件的原因,從管理制度上分析,是由于會館原設總理權力過大,錢權獨攬而導致。經此變故后,“深懼后人,蹈其覆轍”,經眾鄉友商議后,將原先所定規章制度進行了修改,修改的章程削弱了會館總理的權力,將原來總理管理銀錢賬項及保存契約、收租、辦會等事,限定為經管糧錢、租米;加大首事的權限,設首事二人,一人經管賬務,另一人經收租米及辦會采買。同時,制定集體議事章程,規范決策程序,并勒石刻碑,警示后人,莫重蹈覆轍,永期遵守。
會館雖是在封建體制的縫隙中出現,但其管理者卻有著建章立制、制約權力、集體議事的超前意識,演繹了一出會館反腐倡廉,向決策民主化邁進的經典劇目。拂去歷史的塵埃,用心品味碑文的真諦,給我們帶來許多現實的思考。
啟示一,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管理制度上的弊端,使得會館原設總理的權力過大,錢財獨攬,為腐敗滋生提供了肥沃土壤。有效的制度是讓權力進籠的制勝法寶,但任何有效的制度又都是有“保質期”的,會在時間的浸蝕中漸漸失靈,因此,必須讓制度進行不斷的“系統升級”。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重大的黨內法規被重新審視、修改,就是為了順應時代潮流和群眾期盼,織密織牢制度籠子,使權力這頭猛獸無法出籠濫權。
啟示二,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無論在過去還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民主集中制始終是衡量一個領導班子凝聚力、生產力、戰斗力的一把標尺。江西會館領導班子原設總理一人、首事二人,然而不論大小事務均由總理一人說了算,搞“家長制”、“一言堂”,首事之職形同虛設,毫無話語權,在無民主的管理下會館運轉每況愈下。堅持民主集中制就是要營造良好的民主氛圍,充分發揮班子成員“智囊團”作用,全面集中正確意見,提高工作決策的科學準確性。
啟示三,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曾文學一手操控會館資源,公權私用,逃避監督,就連與其共事者對會館財務狀況也“毫未預聞”。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讓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就是要大力推進黨務、政務、財務公開,接受來自于各方面的監督,有效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
啟示四,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細想來,曾文學的貪腐方式是“滾雪球”式的“日積月累”,是從破壞紀律和規矩開始,一步步走向違紀違法。這其中有無數次收手的機會,可卻無人“咬耳扯袖”和“當頭棒喝”,最終父子二人在逃亡途中斷送了卿卿性命。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主責部門,我們要隨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準確運用和把握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管住小錯、小節,動輒則咎,防患于未然,徹底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兩個極端。
啟示五,要強化警示教育。民國時期人們用勒石刻碑這一莊重的方式對后人進行警示教育,雖然傳播范圍有限,教育面不廣,但卻往往能被后人視為金科玉律來尊崇奉行。處于信息時代的我們,更應該充分挖掘用活各類載體在廣大黨員干部中開展黨章黨史、黨規黨紀、憲法法律的學習宣傳教育,讓法紀精神根植于黨員干部心中,使守紀律、講規矩成為一種自覺行為,為自己的平安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