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寧蒗縣7個鄉沒有自辦案件、一些剛上任的鄉鎮紀委書記是“新手”,對紀檢工作業務不“通”、不“專”,為加強鄉鎮紀委書記業務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大查處發生在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近日,該縣下發了《關于縣紀委監察局領導監督執紀分片掛鉤負責制的通知》。
《通知》細化分工,實行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帶頭的8個紀委常委分別對跑馬坪等7個鄉實行分片掛鉤和派出紀工委書記為負責人的紀檢工作機制,共同指導7個鄉完成自辦案件工作任務。
《通知》要求,各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和支持紀律審查工作,切實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各鄉鎮紀委要拓寬信訪渠道,認真梳理排查收到的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及時進行核實和查處,切實履行好紀委監督責任。各位掛鉤領導要深入掛鉤聯系鄉鎮對監督執紀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各鄉鎮紀委于8月15日前必須按規定完成一件以上的自辦案件,完不成的鄉鎮,掛鉤領導、鄉黨委負責人、紀委負責人分別向紀委常委會作說明。若存在有案不查,壓案不查的,紀委常委會將約談鄉黨委負責人和紀委負責人,并根據造成的社會影響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