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縣紀委監察局在案件審理工作上一把“尺子”量到底,通過“六嚴格”舉措嚴把關口,嚴查快辦,十年來,審結的600余件案件,無一提出申訴,確保了執行黨紀政紀嚴到位、量得準。
嚴格案件審理標準。統一印制案件審理卷宗樣本發放到13個鄉鎮(街道)、18個縣直單位紀檢監察組織機構,規范案件審理文書格式。制定下發規范案件審理工作程序的意見,對8類案件受理、7種審核審議、處分的執行及黨員權利的恢復與行政處分的解除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規范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標準。
嚴格案件審理程序。案件調查結束后,將所有材料規范整理裝訂成卷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移交案件審理室審理。案件審理室認真審閱卷宗,并召開相關的組織會議,通報具體違紀事實,多方聽取意見,嚴格依照《黨紀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黨紀政紀條款提出定性量紀意見,報縣紀委常委會討論集體決定。截至目前,共召開縣紀委常委280余次案件審理專題會議,確保定性量紀實事求是。
嚴格審理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案件檢查“二十四字”方針,建立鄉鎮(街道)片區審理制度,本著就近就便原則,將全縣13個鄉鎮(街道)合理劃分為3個片區,整合力量組成片區審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召開一次片區審理工作會,對案件進行把脈會診、集體審理。截至目前,共開展片區審理30余次;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卷宗材料統一歸檔專人保管,閱卷筆錄及審理報告均在涉密的計算機上制作,并嚴禁在辦公區域外討論案情。
嚴格執行查審分開。案件審理工作人員不參與案件審查工作,案件審查人員只能從紀檢監察室和紀律審查人才庫中抽調;提前介入審理的案件,必經分管紀檢監察和分管案件審理的領導協商后,案件審理室再派員審閱卷宗材料,做到審理與審查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確保調查人員的獨立性,避免查審不分以及弱化審理監督的現象發生。
嚴格審理情況公開。案件處分決定歸口送達至主管部門、人事部門、所在單位及本人,并按要求向社會公開或在規定范圍內公開,注重收集網絡輿情,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回復,對社會輿論進行積極引導,保證案件審查處理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會效果。10年來,已向社會公開案件情況500余件(次)。
嚴格審理回訪教育。處分后,每年對回訪對象進行一至二次回訪,通過回訪本人、單位和家庭,了解對象對所犯錯誤的認識、對組織的建議等,肯定其成績和進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做好思想工作,解除思想包袱。并結合相關政策,盡力幫助對象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幫助其主動認識、改正錯誤,積極投入到干事創業中來。至今,開展回訪教育120余次,搜集意見建議100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