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永德縣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在88個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圍繞“重點責任”抓落實。把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監控公共權力規范運行的重要手段來抓,深入落實廉政風險防控主體責任,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按照“誰有風險誰防,誰是領導誰控”的要求,把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作為監控公共權力規范運行的重要手段來抓,帶頭抓好自身和管轄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帶頭查找廉政風險點,親自主持制定、審定防控措施,定期約談班子成員和管轄范圍內的重點崗位負責人,將責任層層分解到各項工作、各個環節和各個崗位。對本單位存在的風險隱患及時進行廉政預警,加強薄弱環節的監控,消除各環節存在的廉政風險點,確保預防腐敗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圍繞“重點單位”抓落實。把具有行政審批權的責任單位以及承擔著縣委、政府的重點工作、重大項目的責任單位作為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重點單位。重點對涉及行政審批事項、行政處罰、行政服務事項的責任單位進行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涉及穩增長工作中明確的責任單位進行廉政風險排查;重點對涉及項目組織實施、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經費管理、財政資金管理、組織人事管理的責任單位進行廉政風險防控。
圍繞“重點崗位”抓落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職權清理、風險排查、風險評估重點針對關鍵崗位、關鍵環節來開展。重點對涉及執法權、審批權、人事權、財經權的內設機構進行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對涉及人、財、物管理的個人崗位進行廉政風險防控。通過“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防控,促使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重點單位、重點崗位的工作人員正確行使權力,規范權力運行,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干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性、主動性,切實規范行政行為,強化紀律意識,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圍繞“試點單位”促落實。為使防控措施更具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規范權力運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該縣推出一個試點單位進行重點打造,結合試點單位風險點設立預警糾錯機制,及時發現可能引發腐敗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情節輕微的違規違紀問題,按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要求,將按問題的輕重采取廉政約談警示提醒、談話函詢、組織處理、問責、輕處分等方式進行風險化解和及時處置,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真正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腐敗行為的發生。
全縣88個單位全面完成2016年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目標任務。清理出職權1480個;梳理出廉政風險個人崗位 3939個,查找出廉政風險個人風險點547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