硯山縣建立包括村(社)紀檢監督干部在內的《硯山縣村(社區)干部社會保障暫行辦法》《硯山縣村(社區)干部年度考核辦法(試行)》等一系列制度,為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建立社會保障機制。將村(社)紀委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納入保障范圍,明確任職達到年限要求正常離任或死亡的,按照每年2個月給予一次性補貼,同時鼓勵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對象在職期間死亡的,給予1000元的喪葬補助,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的保障對象,由縣財政為其購買175元的責任保險。
建立待遇增加機制。在每月110元待遇的基礎上,自2016年8月1日起,與村組干部同一標準,將村(社)紀委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社區紀檢監督小組成員待遇提高到每月220元,并自次年起每年按照10%的比例逐年提高待遇。
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將村(社)紀委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納入年度村(社)干部考核范圍,對于考核為優秀的,每年給予3000元績效獎勵,被考核為稱職的,每年給予1500元績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