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7年全面完成脫貧摘帽的任務,防止扶貧領域出現腐敗問題,抓緊抓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鎮沅縣紀委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扶貧領域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制定出臺了《鎮沅縣脫貧攻堅專項紀律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規定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由縣紀委牽頭成立三個脫貧攻堅專項紀律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以鄉(鎮)為單位,以貧困村、貧困戶為基準,按照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全縣脫貧攻堅重點工作、階段性任務開展專項紀律督查的方式,采取靜態定時與動態跟進結合的方式進行督查。靜態定時督查每季度開展一次,時間安排在季度末月份上旬;動態跟進督查根據工作需要隨機安排,突出重點領域和重要工作督查。堅持全面督查與分片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進村入戶查看與座談了解相結合、發現問題與追究責任相結合。著重對政策落實、對象精準、資金使用、產業扶持、項目推進、紀律作風、人員到位情況,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掛賬倒排等方式進行督查。
通過認真監督、強化問責,緊盯不落實的事,盯住不落實的人,確保脫貧攻堅過程中政策規定執行到位、任務落實快捷迅速、項目實施扎實有力、資金使用廉潔高效,著力推進鎮沅縣脫貧攻堅工作部署群全面落實。(楊璐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