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縣采取有效措施,深入開展整治領導干部“帶病提拔”問題。目前,通過集中倒查工作,未發現“帶病提拔”情況。
嚴把任職條件。嚴格審核擬選拔考察對象干部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材料。及時征求紀委、檢察院、綜治、信訪等部門意見,對有問題反映的特別是涉及資金使用、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等方面問題的,認真調查核實;對問題沒有查清、疑點沒有消除、紀檢監察部門不能提出是否影響使用意見的,一律暫緩使用,防止干部“帶病提名、帶病提拔”。2016年來,累計審核干部檔案249人次、“三齡兩歷一身份”249人次,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218份。
嚴守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民主推薦制度,采取會議投票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堅持不經過民主推薦的不列為考察對象。嚴格執行組織考察、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等制度。對每一名干部進行考察前,都在適當范圍內發布考察預告,增強干部選任工作透明度,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任前干部的基本信息和實績情況,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2016年來,累計已對78名干部進行了任前公示。
嚴格選任監督。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部內操作規程等相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相關規定,強化干部選拔任用監督。2015年全縣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總體評價為96.33分,新選拔任用的46名正職領導干部民主評議滿意比例平均值達90.85%。未出現“帶病提拔”等違規選拔任用干部情況。
嚴格專項整治。認真開展“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嚴厲整治帶病提拔等問題專項整治。開展集中學習、培訓10余場次、650余人次,使領導干部熟悉掌握《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等政策法規,培養其執行干部工作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宣傳查處的“帶病提拔”典型案例和相關紀律要求,引導各級干部自省、自重、自警、自勵,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
嚴肅責任追究。嚴格貫徹落實“十嚴禁”、“五個一律”等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帶病提拔”集中倒查工作要求,嚴肅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