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石林縣紀委準確理解和全面把握“監督執紀問責”的內涵,找準切入點、主攻點和發力點,不斷推進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
制定方案,明確監督檢查目標要求。根據“重點時期、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問題”,針對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著力在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每次檢查前,針對檢查內容制定監督檢查方案,明確監督檢查的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規范監督檢查的內容、標準和程序,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預見性和操作性。同時,在監督檢查力量方面,整合縣目督辦、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派出五個紀工委、50名作風監督員等,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設立若干個監督檢查工作組,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確定監督檢查組職責分工。
創新方式,提高監督檢查工作實效。堅持集中監督檢查與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上級檢查與自查自糾相結合、傳統檢查方式與現代科技方法相結合,采取會議集中督促、個別走訪、座談、問卷調查等明察或暗訪方式,緊緊圍繞省、市、縣中心工作,加強對“五網建設”、穩增長政策措施落實、脫貧攻堅、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建設、森林防火、防汛蓄水、主要經濟指標等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截至9月底,石林縣紀委監察局開展各類監督檢查和專項紀律檢查累計達50余次。
運用成果,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每次檢查工作結束都形成書面監督檢查報告,把存在問題交監督檢查領導小組“會診”,領導小組經過集體討論、充分討論后按照“四種形態”進行分類處理: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并跟蹤問效;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對苗頭性、傾向性或出現輕微違紀問題進行研判,綜合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通過函詢、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等方式,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對嚴重違紀問題交由相關部門辦理。截止9月底,全縣作出要求相關單位進行限期整改事項30項,對相關人員提醒談話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