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滄源縣紀委通報了3起侵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例,分別涉及挪用社保資金、挪用低保資金、虛報騙取專項資金等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3個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微腐敗”也能造成“大禍害”,它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侵蝕和削弱黨的執政基礎,揮霍了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嚴重侵蝕黨群干群關系,嚴重損害黨的形象。針對基層干部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滄源縣紀委加大力度嚴查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減少“微腐敗”。
壓實“兩個責任”。強化鄉鎮黨委、紀委“兩個責任”意識,發揮鄉黨委關鍵作用,強化黨委書記責任擔當,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鄉紀委重要工作任務,加大“一案雙查”力度,強化問責追責,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導致管轄范圍內群眾反映強烈、腐敗問題屢禁不止,甚至有案不查、壓案不報的相關領導嚴肅問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真正向基層延伸,在基層落實。
突出整治重點。緊盯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管理、征地拆遷補償、民生資金發放等“重災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重點人”、各站所負責人,嚴肅查處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等問題;重點查處基層干部在“三資”管理、土地流轉、惠民補貼等領域以權謀私、優親厚友、侵占挪用等問題。
堅持挺紀在前。在基層實踐好執紀監督“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基層黨員干部,讓黨員干部既勤政又廉政。
健全長效機制。從細處入手,以“點”帶“面”,構建起適合基層特點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對查處的問題深度剖析,從根本上鏟除“微腐敗”滋生的土壤,從源頭上防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發生,讓群眾更直接地感受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李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