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馬自治縣紀委在清理整頓領導干部在社會組織、企業兼職問題工作過程中,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確保清理整頓工作有序推進,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推向深入。
規范程序,穩步推進。采取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分級負責、分類處理的辦法,將清理范圍確定為各級在職在編公務員及離退休領導,國企、事業單位在職領導人員及離退休領導人員,按照個人填報、單位核對、組織復查、建檔立卡的程序逐項推進。
多方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及縣直各部門負責管轄范圍或者職責范圍內的清理整頓工作,紀委、組織部、民政等部門配合進行復核,并提出整改意見。主動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監督和群眾舉報,并將工作推進情況在耿馬手機報、耿馬訊等輿論媒體進行持續報道,形成了黨內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圍。
嚴把關口,正本清源。按照堅持原則不動搖,履行程序不變通的原則,對不如實登記、弄虛作假、拒不整改清退的,一經查實,按頂風違紀論處,從重從嚴處理;對集中清理工作要求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一經查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建檔立卡,完善機制。建立耿馬縣領導干部兼職數據庫,實行動態更新,防止和避免新發生違規辦理兼職事宜的情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同時將黨員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情況列入干部監督管理和巡視工作的內容,常抓不懈,加強監督,防止反彈,在全社會形成一種 “想當官就不要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官”的共識,營造風清氣正、嚴于律己的正向社會風氣。(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