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龍陵縣認真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注重從線索處置、日常監管、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四個環節中活用“四種形態”,環環相扣、層層設防,有效維護“森林”健康。
線索處置環節活用“四個環節”。今年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信訪舉報件101件,其中采取談話、函詢等方式予以提醒告誡62件,占61%。給予警告、嚴重警告21人,占結案處分人數的55%;給予撤消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共13人,占結案處分人數的34%。
日常監管環節活用“四個環節”。不斷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督促主責部門建立健全民主決策、監督檢查、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加強對基層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不留空檔、不留空白,對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消極應付等現象的,加強督促和指導,推動工作落到實處。今年1至10月,對群眾反映和檢查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有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11人次。
檢查考核環節活用“四個環節”。2016年年末由縣委常委帶隊開展落實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落實述責述廉和民主評議制度,以考促學、以考促則、以考促糾、以考促改,并注重檢查發現問題,對發現問題進行通報。
責任追究環節活用“四個環節”。積極推進“一案雙查”工作,綜合運用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等方式進行追究問責,倒逼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嚴格按照“四種形態”要求和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分類處置并嚴肅問責,聚焦作風和違紀問題,堅持動輒則咎,究則必嚴,不留情面,從嚴從重從快查處。2016年1至10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問責59人次。其中:誡勉談話11人次,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11人次,責令作出書面檢查10人次,通報批評36人次。(楊啟洪 楊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