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會澤縣切實加強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把協作配合作為推進反腐敗工作的有效抓手,及時做到“四有”,形成整體合力,保持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
信息資源共享有機制。打破“條塊分割”“部門主義”,建立反腐敗信息資源的共享機制,開通涉案信息查詢的綠色通道,信訪舉報等線索在成員單位間及時傳遞、共享,共同研究處置方式,避免各自為政、重復處置、浪費人力物力,細化了成員單位間通報移送案件和案件線索的內容、時限、程序和要求,在案件和線索的通報移送中建立“快車道”。
協作配合事項有清單。梳理匯總出協同辦案、借用辦案人員、被拘押人員的調查取證、法律咨詢、政策和紀律咨詢、信息查控、追逃追贓、違法犯罪材料的提取、組織處理、移送案件重大分歧的溝通等11項協作配合事項,明確了提請機關、方式、程序和配合機關、方式、要求,協作配合事項清單化,反腐敗協作配合實現“一盤棋”。
成員單位履職有責任田。把“協調”責任做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適時通報重要情況,研究解決重要問題。紀委做實“牽頭”責任,聚焦主業主責,合理調配反腐敗力量。成員單位做實“配合”責任,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逐步消除工作壁壘。各部門做到重要信息共享、重要案情共商、重要證據共定、重要案件共辦,在反腐敗中破除“單打一”現象。
反腐敗協調工作有模板。編發了《反腐敗協調工作實務》一書,明確了當前反腐敗面臨的形勢和重點任務,講解了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由來、定位、機構、職責、制度,細述了協作配合事項的內容和辦理方式,繪制了紀檢監察與公檢法、審計、組織人事等部門之間案件和線索通報移送的流程圖,匯總了通報、移送案件、線索和款物的文書樣式,匯編了中央紀委《關于紀委協助黨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等10余部與反腐敗協調密切相關的黨紀法規全文,方便學習研究。
2015年1月以來,會澤縣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295件,黨政紀立案137件166 人,結案160件,處分180人,其中紀檢監察機關向公檢法通報、移送案件和案件線索13人,隨案移交涉嫌違法所得款物60萬元;公檢法等機關協助調查取證5件24人(次),通報、移送案件和案件線索53人,隨案移送涉嫌違紀款物12.9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