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組織全體解說員認真學習《刑法修正案(九)》關于職務犯罪的規定,力爭在短時間內將修正案的精華學深學透,緊跟形勢把最新的刑法規定融入到講解中,及時把一些“思想開小差”的黨員干部拉回正軌,有效防止少數黨員干部由違紀滑向違法的深淵。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實行。
《刑法修正案(九)》明確了刑法關于懲治貪污罪、受賄罪的規定能夠在司法實踐中做到罪刑相適應,進一步加大了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對切斷受賄犯罪的鏈條上也進行了修改完善。其中,對重大貪污犯罪規定“終身監禁”,嚴格規定行賄罪從寬處罰條件。一是修改了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不再單純以具體的數額作為定罪量刑標準,而是將犯罪的情節和數額綜合作為定罪量刑標準。二是完善了行賄罪的財產刑規定。對行賄罪處理的處理也作了進一步的從嚴限定,目的就是加大對行賄犯罪的處罰力度。三是增加規定了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向其親屬或者關系密切的人員來行賄的犯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增加了這個內容。四是增加了對一些禁止從業性的規定,從而達到一種特殊預防犯罪的目的。
“‘人生七筆帳’的經濟賬中可以用數字對比的形式把增加了罰金刑與之前老刑法做一個對比講解,既有趣味性又讓人記得住……”C區雙語講解員趙又瑩說。在學習的同時,大家還對《刑法修正案(九)》職務罪犯增加了罰金刑,增設了終身監禁刑的條款等進行了交流,并對講解方式進行了熱烈討論。
警示教育基地李江要求,要認真撰寫講解詞,從具體實作中探索如何以最易懂、最精準的講解把新規定呈現給全省黨員干部。要不斷更新講解策略、突出講解重點、調整講解內容、增減講解環節,努力發揮崗位職責相近似的“同理心”,讓受教育者自警自省,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講解方案成熟后,基地還將繼續發揮樣本作用,把好的經驗做法傳授到全省各級警示教育基地,逐漸擴大《刑法修正案(九)》關于職務犯罪的新規定的影響范圍,積極營造全省社會化大預防格局。(黃鈺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