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保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信訪舉報工作極為重視,按照“日清、周轉、月報、季結”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賬、對賬、查賬、銷賬、交賬”的信訪舉報件受理辦理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信訪舉報件流轉和辦理情況的跟蹤督辦。
依托信訪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全市信訪舉報線索數據庫,以反映下一級黨委管理干部問題的舉報為重點,對下轉件進行流程管理,動態掌握受理和分流軌跡,實現信訪舉報件辦理、監管的電子化和實時化。
在全市范圍內實施了轉送件處置及承辦情況反饋備案制度,關于中央紀委、省紀委、市紀委的轉送件,承辦單位必須向轉送機關一個月內報處置方式、兩個月內報辦理情況。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要求承辦單位查報結果限時辦結。堅持抓住重點問題、抓住重要節點、抓住關鍵少數,精心篩選典型性和可查性強的信訪舉報突出問題,認真審核辦理結果,持續深化交辦督辦工作,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認真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指導基層紀委依紀依規及時受理處理反映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信訪舉報,到縣、鄉實地開展轉送件處置辦理情況檢查,切實發揮基層紀檢監察機構職能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2368件,其中檢舉控告類1733件,全部按規定作了處置辦理,切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高明慶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