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臺《問責條例》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問責,而是促進負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繃緊責任的弦,履行職責,堅守初心。”這是在玉溪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進行2016年第六次集中學習會上,市委書記對全市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就學習《問責條例》提出的要求。
為深入學習《問責條例》,準確把握《問責條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特點亮點和精神實質,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突出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為玉溪跨越發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作風保障。9月2日上午,玉溪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進行2016年第六次集中學習,專題學習《問責條例》。
會議指出,《問責條例》是激發干部擔當精神的關鍵舉措,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是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的有力手段,必須進一步強化“四種意識”,全面從嚴管黨治黨,把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問責條例》作為一項長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做到真自覺、真務實、真擔當,切實讓履職負責的意識強起來、讓失責必問的壓力傳到位、讓問責必嚴的“板子”落下去,真正讓《問責條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實現以問責促進負責、以擔當詮釋忠誠、以忠誠開創事業。
會議要求,學習《問責條例》,要突出“學”字,做到學則必至,堅持學以明責、領導帶頭,做到學深悟透、入腦入心、融會貫通;要抓好“查”字,做到刨根必除,逐條對照《問責條例》明確的六種問責情形,深入開展自檢自查、整改提高;要彰顯“實”字,做到有責必擔,切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要落實“嚴”字,做到問責必嚴,緊盯《問責條例》規定的六種情形嚴肅執紀問責,以嚴肅問責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警示效應。同時,也要堅持“三個區分”,對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出現的失誤和錯誤、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要大度寬容,完善“容錯免責”機制,積極構建“為擔當者擔當”的環境。
會議強調,各級領導干部作為“關鍵少數”,必須切實擔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用實際行動踐行忠誠干凈擔當,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要站穩政治立場,嚴守黨的紀律,切實用好正反兩方面的教材,層層壓實責任,用實際行動踐行忠誠干凈擔當,永葆黨的先進性純潔性。要把貫徹落實《問責條例》與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起來,與穩增長促跨越、確保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結合起來,與“作風轉變年”“工作落實年”“創新發展年”活動結合起來,把問責貫穿各項重點工作始終,通過貫徹《問責條例》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通過各項工作的完成推動玉溪實現跨越發展和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
學習會上,部分市領導結合個人工作和學習實際,就如何深入學習貫徹《問責條例》作了發言。
此次集中學習還邀請省紀委紀檢監察五室主任作專題輔導,就《問責條例》頒布的背景、意義和特點等方面進行解讀,幫助與會人員全面理解、準確把握《問責條例》的主要內容和精神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