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5月19日至7月19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師宗縣進行了巡視,并于8月2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中共師宗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縣委履行主體責任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實履行黨委主體責任。2015年以來,縣委、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縣直單位黨委(黨組)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52次,其中縣委先后召開3次專題會議、6次常委會議進行研究,內容主要涉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國家公職人員非工作時間監督、“為官不為”治理、案件查辦等。
二是制定了《師宗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分別列出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清單,厘清了黨委班子、主要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各自所要履行的職責。縣委書記與各黨委(黨組)、縣委常委、縣紀委簽訂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書41份。同時,加大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的檢查督促力度,改變以往年終一次性檢查考核的做法,上半年抽調8個督查組,對全縣22個黨(工)委、紀(工)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將檢查結果以文件形式反饋到各單位,督促整改落實。年底,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開展專項考核,對落實不到位的12個鄉(鎮、街道)、單位(部門)黨(工)委、紀(工)委、紀檢組負責人進行約談,對2015年連續發生兩起村(社)干部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的1個鎮黨委進行集體誡勉談話。
三是開展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上廉政黨課活動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進行廉政談話活動,共上廉政黨課81場次,共與班子成員談話455人次,進一步增強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
2、關于“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夠健全, 對一些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督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于2015年6月5日召開全縣廉政風險防控推進會議,會后由縣紀委監察局派出檢查組,對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的廉政風險預警防控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共督促指導各單位查找風險點3965個(A級366個、B級1063個、C級2536個),制定相關工作制度17個、防控措施3986條,切實解決“防什么、誰來防、怎么防”的問題。
3、關于“縣委支持紀檢監察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力度不夠”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紀委要求,全面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縣委已專題研究《中共師宗縣紀委師宗縣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試點方案》,并上報市紀委待審。
二是支持紀委落實“三轉”、“兩為主”等工作要求,對涉及紀委的120個議事協調機構,已清理取消104個,僅保留16個。2015年,新增紀檢監察人員編制7個,充實紀檢監察干部4名,交流提拔紀檢監察干部4名,協調解決了紀委辦公場所,劃撥工作經費50余萬元。
三是縣委專題聽取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匯報兩次,內容主要包括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縣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調整、案件查辦等,并結合紀檢監察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分步研究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兼職、空缺,機關人員不足,經費緊張等問題。
4、關于“鄉鎮紀檢監察力量突出主業主責不夠,有的鄉鎮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意識淡薄,履職能力弱”的整改情況。
一是組織全縣90余名紀檢干部進行為期2天的“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培訓;開展《黨章》《憲法》培訓及閉卷測試,采取以會代訓、專題培訓和每季度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參加縣紀委監察局集中學習的方式,提升全體紀檢監察干部依法辦案、依法履職能力。同時,正在積極籌備全縣紀檢監察業務培訓班。
二是開展基層案件連片審理工作會議4次,縣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小組成員及全縣10個鄉(鎮、街道)紀(工)委審理人員參加會議,分別對12件鄉鎮自辦案件開展連片審理。
三是由各鄉(鎮、街道)紀委書記牽頭,組織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紀委委員等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規定、中央紀委系列文件精神,提升監督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同時,縣紀委宣教室編發以黨紀黨規、典型經驗、案例為主要內容的廉政短信5期,發送給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學習。
四是認真組織《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專題學習培訓,進一步提升紀檢監察干部依法辦案、依法履職能力。
5、關于“鄉鎮紀檢干部普遍存在‘專干不專’問題,作用發揮不明顯”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鄉鎮紀檢干部“專干不專”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頓,除葵山鎮、龍慶鄉、高良鄉紀委書記因兼任其它職務而分管相關工作外,其余7個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均做到專人專職。全縣除五龍鄉因缺紀委書記由黨委副書記代管外,10個鄉(鎮、街道)均配齊了紀委副書記和監察室主任(紀檢監察員),鄉鎮紀檢干部基本做到了專人專職。
二是建立了鄉(鎮、街道)紀(工)委定期向縣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全縣10個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負責人),已分別向縣紀委報告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2015年,除五龍鄉外,其余9鄉(鎮、街道)均有自辦案件,全年鄉(鎮、街道)黨政紀立案15件,處分15人。各鄉(鎮、街道)紀(工)委積極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通報。
三是開展縣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黨(工)委(黨組)、紀(工)委(紀檢組)工作,共約談32人。
6、關于“對基層預防腐敗的監督檢查不到位,存在盲點”的整改情況。
一是對“三務”公開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涉及“三務”公開是否及時、真實、具體、準確,對檢查中發現的公開時間不及時、公開內容不具體等問題,已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按期整改。
二是縣紀委監察局成立5個綜合督查組,于2015年9月24日至28日,對全縣民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對扶貧、救災、社保等民生資金的監管。
三是健全民生資金監管機制,建好管好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加強民生資金動態監管。全年錄入資金148批次,監督發放3.73億元,發布民生資金信息1166條。
7、關于“一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得不到及時查辦,導致上訪、舉報居高不下”的整改情況。
一是從基層和群眾身邊抓起,緊盯村組干部貪污、截留農村低保等“蒼蠅式”腐敗行為,重點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在農村低保、惠農補貼、烤煙合同、涉農項目資金等方面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2015年,全縣查處基層干部違紀問題26起,給予黨政紀處分26人。
二是嚴格信訪件辦理。加強對全縣120個“五級聯動”訴求中心(站)的指導和管理,督促縣鄉村各級各部門妥善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全年解決群眾訴求4287件,滿意率達99%。健全案件線索排查機制,規范案件線索的管理和處置。全年受理來信、來訪和來電舉報344件(省市轉交118件、省委巡視組移交141件、本級受理85件),初步核實業務范圍內問題線索216件。
三是嚴肅紀律審查。嚴格落實依紀依法、安全文明、高效快捷查辦案件的要求,采取領導包案、聯合查案、連片審理等方式,強力推進紀律審查工作。全年立案67件,給予黨政紀處分68人(鄉科級干部14人、一般干部29人、村組干部25人),收繳違紀資金107.17萬元,挽回經濟損失127.21萬元。
四是抓實問題整改。針對日常監督檢查、信訪件辦理、案件查辦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打招呼,督促有關部門抓好整改落實,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違紀走向違法。同時,把各部門、各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向政府分管領導進行通報,促進“一崗雙責”落實,推動存在問題整改。全年發出監察建議書17期,約談單位領導23人次。
五是認真做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省委第四巡視組移交師宗縣紀委須報結果的問題線索30件,交由師宗縣處理的一般信訪件111件,合計141件,現已全部辦結。其中,30件問題線索,初核了結21件,黨政紀立案9件,給予黨政紀處分15人(科級7人、其他8人),行政問責7人。
8、關于“村級組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薄弱,村級干部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辦理涉及村組干部的信訪件,全年查處村組干部25人。
二是組織全縣在村任職的縣人大代表開展《反腐倡廉 警鐘長鳴》警示教育培訓,從當前反腐倡廉形勢,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類型及村干部如何遠離腐敗等方面給村干部談心提醒;并將2015年市紀委通報的9起典型腐敗案例和師宗縣查處的3起村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到全縣各單位警示學習。
三是在2015年10月19日至23日舉辦的全縣村(社)總支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村監委會主任、大學生村官共460余人參加的業務培訓會上,安排廉政培訓內容,增強村組干部拒腐防變能力。
四是在各鄉鎮專項檢查的基礎上,縣紀委牽頭成立綜合督查組,每個鄉鎮隨機抽取2-3個村組織進行再檢查。充分發揮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督促其加強對村級組織在烤煙合同、農村低保等民生事項的監管。
五是認真落實師宗縣農村財務管理九項制度(會計人員管理及村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固定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票據管理制度、資產臺帳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并修改完善《師宗縣加強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
9、關于“村(社)基層組織建設弱化”的整改情況。
一是研究出臺《師宗縣全面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方案》,全縣共選派77名黨員干部到軟弱渙散黨組織、貧困村、少數民族村任“第一書記”,強化基層組織建設。
二是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組成調研組,深入各鄉鎮對“三委”班子情況進行全面調研,特別是對一些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不強,群眾反映意見大的重點難點村(社)有針對性地調研,為2016年村(社)“三委”換屆工作奠定基礎。
三是對13個軟弱渙散黨組織存在的30個問題和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分門別類列出清單、建立臺帳,分輕重緩急進行集中整治、銷號管理,現已全部整改完畢。
10、關于“村務監督委員會沒有發揮作用,對村干部監管乏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選取竹基鎮、龍慶鄉作為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縣紀委組成調研組對全縣各個鄉鎮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運行情況進行調研,制定了《師宗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
二是在各鄉(鎮、街道)紀工委按季度對村監委成員進行培訓的基礎上,于2015年底對全縣村(居)監委主任進行集中培訓,并傳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三是嚴格監管和考核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督促其認真履職。對2名履職不到位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給予了相應處分。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部分干部精神狀態不佳,回避矛盾,不敢擔當”的整改情況。
一是按照分級分類培訓原則,突出“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主題,并結合各部門工作實際,立足提高干部政治素養和工作能力,確定了20個重點培訓班次,分別明確主辦單位、培訓對象和培訓時間,定員定時培訓。2015年,開展各類培訓班25期,培訓5500余人次。
二是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嚴格黨風廉政、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業務指標考核,對于擔當不足造成重大工作失誤的,科級以上干部采取降職、免職、行政處分等方式進行處理,一般干部采取行政處分、降級、減薪等辦法進行處理,已開除公職3人、降級使用1人。
三是2015年9月30日制定下發了《師宗縣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工作實施方案》,充分發揮職級在確定干部工資待遇方面的作用,激發干部干事熱情。
2、關于“一些領導干部對職責范圍內的一些焦點、熱點、難點問題刻意回避,遇事推諉,不作為、慢作為現象突出。比如,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采取回避態度,遇到問題繞著走”的整改情況。
一是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認真落實分管工作責任制,對于分管工作范圍內出現久拖未決,甚至引發熱點問題、社會問題的,進行約談、問責。
二是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對全縣重點工作進行立項分解,并按季度督查通報,共督查80余件次,經過回訪,群眾基本滿意。
三是實行領導包案化解信訪案件工作機制,包保的8件信訪件已全部化解完畢。2015年,全縣共受理來信來訪249件837人次,與上年312件1005人次相比,件次下降20%,人次下降16.7%,辦理215件,辦結率達86%。
3、關于“少數干部庸政、懶政、怠政問題突出,做事不負責任,遇事不擔當,工作不在狀態”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按照《中共師宗縣委關于在“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中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實施方案》,針對“為官不為”的12種表現形式,通過專題教育黨課、網絡、短信平臺等媒介,正面教育引導,反面警示警醒,多渠道、全方位深入治理“為官不為”。
二是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牽頭成立督查組,抓住重要時間節點、重要問題線索、重要舉報反映,對不敢擔當、不愿負責、回避矛盾等“為官不為”問題進行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對經提醒、函詢和誡勉談話仍不改正的,嚴肅進行組織處理。
三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2015年,組織開展節假日作風督查19次,工作紀律專項督查1次,累計出動督查人員120余人次,督查單位190余個次,下發督查通報8期,查處問題32個,問責處理違反工作紀律2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
4、關于“形式主義不同程度存在,會議多、范圍大、陪會現象嚴重”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執行會議審批制度,大力精簡會議,時間相近和工作內容相同的會議則合并召開,參會人員相同或交叉的多個會議安排套開或連續召開,優先采用視頻會議的方式召開會議,會議總量比上年同期減少7%。
二是領導帶頭開短會、說短話,明確規定一般工作會議主題發言領導講話控制在30分鐘以內,一般發言控制在10分鐘以內。
5、關于“對工作布置多,具體抓落實不夠;貫徹執行隨意性大,許多工作沒有落到實處”的整改情況。
一是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分別對縣委、縣政府2015年確定的各項重點工作進行細化,將縣委重點工作分解為38項、縣政府重點工作分解為150項,明確縣級責任領導和具體的責任單位,并按季度進行督查通報。
二是建立聯合督查工作機制,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聯合開展重點工作督查8次,聯合下發《督查通報》5期。對全縣安全生產、全面深化改革、綜治維穩、平安師宗創建等工作進行專項督查30余次,向上級政府及督查部門報送各項督查情況報告12次,開展各項會議督查20余次,有效促進了縣委、縣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
6、關于“公車私用現象有反彈,公務用車管理不夠嚴,存在‘專車化’現象,鄉鎮干部公車接送現象突出,群眾意見大”的整改情況。
制定《師宗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厲行節約實施辦法》,對全縣的公務用車統一張貼標識,明確停放地點向縣紀委報備,并加大檢查懲處力度,2015年共開展督查暗訪10次,發現公車私用現象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公車私用現象基本杜絕。
三、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整改情況。
一是2015年9月,開展全縣機構編制和人員情況調研工作,走訪了全縣61家縣直單位和10個鄉(鎮、街道),全面掌握了全縣行政、事業、工勤編制情況和各單位超編、空編數量,為消化超配干部奠定基礎。
二是對超職數配備的273名干部(正科級59名、副科級32名、非領導職務182名),現已消化174名(正科20名、副科19名、非領導職務135名),計劃于2016年底全部消化完畢。
三是認真對照市委組織部下發的《干部預審工作方案》,每次調整干部都認真審核涉及單位領導職數、實配情況、空缺情況及調整人員的身份,嚴防新的超配。2015年以來,共上報預審方案2次,沒有出現新的超職數配備干部。
2、關于“選人用人工作不規范,干部選拔任用中‘裙帶關系’較為突出,干部輪崗交流規定執行不夠好”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落實省委提出的突出“三個導向”和嚴把“五關”的要求,結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2010年制定的《師宗縣干部任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進行了修改完善,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推薦提名方式、資格條件、推薦提名程序進行了規范,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提名責任,嚴格干部推薦提名紀律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初始提名辦法》的修改,擬在近期研究實施。
二是認真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關于領導干部交流的相關規定。已對全縣鄉科級干部任職情況進行了一次調研摸排,截至2015年10月在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及以上的干部14人(均在縣直單位工作),在同一崗位任職5年至9年的干部76人(在縣直單位工作的70人、在鄉鎮工作的6人)。對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專業技術要求不是很高的崗位,將在2016年鄉鎮黨委換屆時,對干部進行一次調整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