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發布時間:2016-03-27 10:10:39   來源:云南省紀委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省國土資源廳進行了專項巡視,并于2015年9月6日反饋了專項巡視意見。廳黨組對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高度重視,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標本兼治、統籌推進”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強化組織領導,強化部署協調,強化督促檢查,努力推進整改落實工作。通過全廳上下的共同努力,巡視組提出的4個方面主要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現將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公示如下:

一、落實“兩個責任”方面

(一)關于“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廳黨組狠抓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和紀檢組監督責任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1.黨組主體責任的整改情況。一是廳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組織召開全省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簽訂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廳黨組書記負總責,黨組成員對分管(聯系)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做到部署業務工作的同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定期聽取廉政工作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提醒打招呼,收到群眾舉報嚴肅認真核查,對有問題的干部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二是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廳黨組專題研究機關黨建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機關黨的建設實施意見》,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目前,已經完成支部調整換屆工作,各支部必須設置紀檢委員1名。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黨支部“三會一課”、黨員黨性定期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真正使機關黨內政治生活嚴起來、實起來。強化“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堅持“一把手”講黨課制度,加強警示教育。三是健全和完善廳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科學制定學習計劃,切實提高學習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廳班子成員運用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廳黨組中心組每年安排1至2次廉潔從政專題學習。到目前,廳黨組中心組已組織開展了10次專題學習活動。

2.監督責任的整改情況。駐廳紀檢組監察室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認真落實“三轉”。一是開展國土資源系統紀檢監察管理體制專題調研。配合省紀委組織部開展調研,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健全和完善系統紀檢監察組織機構,充實人員力量,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二是明確監督職責。紀檢組組長不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紀檢監察室不再直接參與項目招投標等相關工作和議事機構,推動紀檢監察回歸主業主責。三是強化廉政風險防控。以廉政風險防控為抓手,繼續排查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啟動廉政風險防控制度上墻和廳機關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時刻警示干部職工,營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圍。四是強化監督檢查。改進監督方式和方法,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檢查,把重點和力量轉移到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重要崗位和領導干部“關鍵少數”權力運行的監督上來。加強對廳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到位。重點開展穩增長政策措施、扶貧開發攻堅戰、災后恢復重建等六項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專項紀律檢查。開展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對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和任職試用期滿考核任職的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今年以來,駐廳紀檢組對新任的2名廳副巡視員、7名正處級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對擬提拔的干部出具干部任用廉政情況意見函和干部選拔任用監督表。五是認真處理信訪舉報。截至10月31日,共收到信訪舉報82件,其中轉辦56件,初核13件,談話函詢2件,不屬于管理對象4件,其他7件。

(二)關于“腐敗案件易發多”的整改情況。針對腐敗易發多發問題,一是加強黨風黨紀廉政教育。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廳長在全省國土資源系統講授了一次專題廉政黨課。同時邀請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李成勇主任為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干部職工上了一次專題廉政黨課,進一步筑牢干部職工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二是加強紀律審查,強化執紀問責。認真實施“一案雙查”,在對當事人進行處理的同時,對未履行“一崗雙責”的領導干部也要追究責任。對重大違紀違法行為,堅決進行查處。到目前,駐廳紀檢組對省紀委交辦的問題線索和審計中發現的案件線索集中組織力量進行了核查,立案查處3名違紀干部,其中對2名處級干部給予了政紀處分,1名科級干部正在進行立案調查。

二、落實“三重一大”方面

(一)關于“制度沒有形成有效管控機制”的整改情況。針對制度沒有形成有效管控機制的問題,認真分析問題產生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依照“制度、陽光、競爭”防腐六字要決,制定和完善了一套國土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和健全長效機制。

1.健全領導決策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決策制度。完善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和廳務會議事規則,進一步明確了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和廳務會的議事范圍、參加人員、上會程序,推行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和廳務會單行記錄,切實加強議事決策原始痕跡管理,嚴格按程序辦事、按規矩辦事。建立決策失誤糾錯改正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強和完善會議紀要工作。推行廳黨組會、廳長辦公會和廳務會“一會一紀要”,嚴格會議紀要的擬定、報批、印發和存檔管理。

2.進一步修改完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啟動對公文辦理、會議制度、公務接待、后勤保障“四項制度”為重點的廳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的進一步梳理、修訂、完善、匯編,以法定職責和制度規范管人、管事、管權、管物、管資金、管項目、管指標,確保年內完成。全廳干部職工學有保障、言有依據、行有規矩。

3.建立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一是建立廉政教育長效機制。開展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理想信念、黨性黨風黨紀、從政道德、正反典型、崗位廉政教育。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學習楊善洲、高德榮等先進事跡,以發生在國土資源系統的典型案例,對干部職工進行警示教育。二是健全經常性監督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黨內監督條例,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和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巡視監督。三是建立談話提醒制度。正在起草制定《紀檢組組長與廳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各州(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廉政談話制度》,通過談話提醒、電話問詢、書面函詢、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動態檢查。

(二)關于“制度設置留有‘后門’,擴大了權力尋租空間”的整改情況。針對制度漏洞和權力尋租空間的問題,我廳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土地和礦業權管理制度。

1.深入推進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緊緊圍繞土地和礦業權審批等國土資源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的制度改革,創新完善制度設計,建立健全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行政審批權力尋租的問題。一是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2012年,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后,我廳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共28項。經過深化改革,目前,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1項,審批時限在法定時限內壓縮了三分之一。二是認真清理行政權力清單。省政府將我廳列為了第一批公布權力清單的省級10部門之一。我廳高度重視,按照省審改辦的要求,及時梳理并上報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十一類的行政職權。同時,對應增加上報了行政職權相應的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7月31日,省政府對外公布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三是取消和下放部分管理服務項目。調整下放部分項目用地預審權限,優化礦產壓覆前置審批,取消地災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下放土地整治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2014年9月25日,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改《云南省土地管理條例》部分條款,將縣城所在地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臨時用地占用基本農田兩項省級審批權下放州、市行使。

2.嚴格規范土地和礦業權管理制度機制。一是制定穩增長政策措施制度。我廳及時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涵蓋保障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加快用地審批速度、降低用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優化管理服務水平5個方面共17條具體措施。印發《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提高用地審批效率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意見》,針對用地審批過程中一些政策規定不明確、用地審批效率低、自由裁量權空間較大的廉政風險,研究制定了用地審批16條政策措施。兩個文件的出臺,既保障了穩增長政策措施的落實,又防范了權力尋租的廉政風險。二是制定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制度。在省政府的領導下,我廳會同省法制辦等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土地和礦政管理規定,9月,省人民政府頒布實施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規定》兩個制度。其中,針對土地出讓和礦政管理中的廉政風險點,規定了兩個“10個嚴格”的剛性制度約束。同時,修改和完善《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和《云南省礦業權交易辦法》等相關制度,進一步嚴格、規范了礦業權取得、轉讓的條件和審批程序,壓縮了自由裁量權和權力尋租空間,從制度上進一步扎緊了權力的籠子。

三、“四個著力”方面

(一)關于“反映領導干部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收受賄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一般干部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整改情況。廳黨組高度重視,要求加大腐敗案件查處力度,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對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的腐敗分子絕不手軟。原廳黨組副書記、廳長林耘埜和廳黨組成員、省測繪地理信息局黨組書記、局長耿弘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被立案查處,廳黨組協助省紀委監察廳開除了2人的黨籍和公職。對巡視組移交的20件次信訪舉報,廳黨組書記、廳長黃文武親自過問,親自批示把關,并提出了嚴格要求。駐廳紀檢組高度重視,對移交件做了分類和細化,按照程序及時登記和提出處理建議,建立專門臺賬歸檔管理,制定專人負責。對推諉不辦、久拖不辦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主體和人員的責任。辦結一件,銷號一件。目前,省委巡視組移交的20件信訪舉報件已按照5類處置方式和標準,全部辦理完畢。

(二)關于“干部作風由亂作為漸變為慢作為、不作為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現象”的整改情況。緊緊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四風”問題,加強干部作風建設。

1.嚴防“四風”反彈。聚焦“四風”問題,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的一系列規定要求,以群眾滿意為標準,把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作為推進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一是完成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提出的23個“四風”問題整改落實,堅決制止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紅包”和奢侈浪費等不正之風,嚴防“四風”反彈。重點查處仍然頂風違紀的行為,機關“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廳黨組班子成員帶頭嚴格貫徹執行八項規定,自覺遵守廉政準則,認真落實述職述廉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強化對中央八項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重點圍繞清理辦公用房、公車使用管理、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等突出問題集中開展專項督查活動。三是進一步促進機關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啟動修訂《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工作規則》、《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議事規則、會議和辦文制度、監督機制、工作紀律以及廉政要求。認真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系列配套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繼續大力削減“文山會海”,改進文風、會風、政風,努力建設節約、廉潔、效能機關,鞏固和深化教育實踐活動成果。

2.切實維護群眾權益。把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土地征用、礦產開發等問題作為重點,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善作善終。我廳選擇了八件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惠民實事,并逐項進行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到人,確保八件重點惠民實事落到實處。一是大力加強農村土地整治,服務新農村建設。全年完成土地整治項目建設規模100萬畝,新下達實施2015年度土地整治項目建設規模50萬畝以上。二是深入推進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防治,促進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安全高效。認真總結魯甸、景谷抗震救災經驗,把一些成熟可復制的做法上升為具有指導意義、可在全省推廣的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扎實推進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三是推進片區扶貧攻堅,促進解決貧困地區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建立健全我廳扶貧機構,統籌各項扶貧事宜,加大對廳掛鉤扶貧點、烏蒙片區、滇西片區、藏區和石漠化地區的扶持力度,把扶貧攻堅作為維護權益的特殊領域,傾囊相助,制定特殊傾斜政策,實行精準扶貧。四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務群眾水平。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把能放的權力都放下去,優化審批流程,精簡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提升服務質量。五是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維護農民土地權益。年內扎實完成宅基地確權登記140萬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4萬宗。六是主動服務促進煤礦企業轉型發展,方便礦業權人。主動發文告知,限時辦結相關手續。七是認真辦理省兩會涉及國土資源管理的建議和提案,提高服務管理水平。確保按時按質完成2015年省“兩會”上涉及我廳的人大代表39件建議和政協委員32件提案。八是嚴肅查處非法占用耕地等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保障群眾資源權益。2015年由省廳直接查處1-2件損害群眾權益的典型違法案件,并采取掛牌督辦等措施督促各地加大查處力度。目前,從督查情況看,8件惠民實事落實情況效果較好,預計能按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同時,我廳認真做好涉土涉礦信訪工作,進一步健全協調處理信訪問題機制;暢通信訪渠道,對群眾訴求做到協調與化解相結合;開展矛盾糾紛排查,督促基層及時處理糾紛。今年以來,廳機關共接待上訪群眾103批/421人,其中集體訪17批/20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2%/34%;收到群眾來信178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辦理網上信訪109件。

3.建設廉潔效能機關。嚴格執行窗口集中受理和辦結告知制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和限時辦結制度,健全行政審批內部協調提速機制和標準化審批作業機制,強化電子監察的監督督辦作用,堅決查處亂作為、慢作為、不作為行為。一是認真做好省廳政務服務大廳和省投資項目審批中心窗口集中審批工作。嚴格執行集中審批制度,健全聯絡員制度和報件運轉制度,進一步完善審批流程,提高按時辦結率。截止10月27日,共受理報件873件,辦結576件,4項業務平均提速率為37.5%。國土資源窗口被評為2014年度“紅旗窗口”。二是建立省級發證礦業權和建設用地三級聯網審批。規范建設用地和礦業權審批管理,提高審批效率,建立健全公開、公平、高效、廉潔、規范的審批制度。針對聯網審批中基層和相對人反映項目補件、查詢難的問題,開設了基層自助補件窗口,完善了就近就便補件功能,方便基層干部和辦事群眾。三是按時完成網上服務大廳辦理事項的梳理和上報工作,梳理行政審批類事項18項,管理服務類事項2項,共分為44項子項。成功實現了我廳業務審批系統與省級網上服務大廳的數據交換對接。

4.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一是明確信息公開工作職責。廳黨組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由分管廳領導親自抓,部門負責人具體抓。按照“誰產生、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相關處室和單位負責公開本部門制作或獲取的政府信息,并確定一名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員具體負責信息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制定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系列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我廳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實際,修改完善了《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細則》、《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重要事項公示制度實施細則》、《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政務信息查詢制度實施細則》、《云南省國土資源廳機關政務信息網上發布管理暫行辦法》等一批符合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特點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將責任落實到處室、落實到人,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公開、正確公開,切實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和窗口建設。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廳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和窗口建設,著力把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建設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窗口,完成了網站改版工作,信息公開欄目設置更合理,公開內容更豐富。設有“組織機構”、“信息專欄”、“政務公開”、“市場信息”、“互動平臺”等欄目,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的土地、礦產、地質環境等各項政府信息全面、及時公開。及時公開了云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項目目錄,依法公開審批依據、承諾時限等相關內容,并成為省政府第一批公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的單位。2015年廳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3758條,向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41項各類報盤系統、表格和軟件的下載服務,通過網上咨詢122人次。在政務服務大廳開辟專門區域,設立電子閱覽室、大屏幕滾動播放、觸摸屏查詢系統、96128政務信息查詢和12336舉報電話,添置查閱、復印等設備,方便公眾查閱,豐富和拓展了信息公開渠道。觸摸屏查詢系統與廳電子政務系統聯網,項目業主可通過該系統查詢報件的辦理進度、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情況,2015年通過觸摸屏查詢系統進行查詢達到了28956次,極大地提高了我廳便民利民服務職能,行政審批過程更加透明、公正、高效。

(三)關于“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不好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廳黨組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始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和上級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廳黨組要求全廳領導干部認真分析林耘埜等領導干部對自身要求不嚴,制度執行帶頭走樣,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問題,舉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訓,對黨忠誠。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個人事項填報和核查、抽查。2014年填報處級干部個人事項報告336人,2015年抽查36人。今年以來,組織對全省國土資源系統12名擬選拔為副處級以上干部的人選進行了重點抽查核實,其中有1名存在填報不實的問題,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關于“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整改情況。針對巡視組反饋的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的問題,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和從嚴管理干部要求,重點做了以下幾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針對選人用人上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夠的問題,把民主集中制原則貫穿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以貫徹執行中央新修訂的《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為契機,明確規定干部選拔任用動議、提出選拔任用工作方案、確定考察對象、研究擬任人選必須經黨組成員充分醞釀。強化廳黨組對干部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把關責任,切實把黨管干部原則貫徹落實好。到目前為止,廳黨組任免、考察副處以上干部共31名。二是針對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干部交流不夠的問題,修訂了《云南省國土資源系統干部交流輪崗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大通過交流培養鍛煉干部、降低腐敗風險的工作力度。把從事行政審批、項目和資金管理、執法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干部作為重點交流對象,明確各類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機制,嚴肅交流工作紀律。目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已正式啟動。三是針對存在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問題,結合中央和省委組織部有關要求認真整改,共整改超職數、超規格配備干部9名。開展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沒有“吃空餉”的情況。四是從嚴控制掛職、跟班學習、借聘用人員。制定了《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選派基層優秀年輕干部到廳機關跟班學習的暫行規定》和《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規范直屬事業單位及臨時機構臨時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明確選派跟班學習、聘用人員范圍及條件。認真清理掛職、跟班學習、借聘用人員,由原來116名減為83名。

四、其它方面

(一)關于“行政審批權力尋租現象突出”的整改情況。針對行政審批權力尋租現象突出,土地、礦業權審批混亂等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解決一至二個突出問題,切實規范權力運行。

1.認真抓好“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認真抓好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做好我廳主責的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土地征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兩項整治工作。一是分別制定印發了兩個工作實施方案;二是建立了落實“六個嚴禁”的國土資源管理違規插手干預記錄報告制度、重大情況報告制度和終身負責制度“三項制度”;三是組織召開相關省直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絡員會議,并組織到全省各地開展了實地督導;四是推進開展了兩個專項整治行動自查自糾“回頭看”工作。通過上述工作,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效:一是查找出了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由相關部門對責任人員進行了調查處理。其中土地方面查找出194個問題,調查處理相關人員132人;礦產資源方面查找出78個問題,調查處理相關人員86人。二是立行立改了一些存在的問題。出臺了加強礦業權管理的三個文件,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價款繳納和礦山土地復墾,防治違規插手干預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三是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全省國土資源系統認真做好單位和個人的承諾,232個單位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承諾,2659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向組織作出不發送和接受“紅包”個人承諾。

2.認真做好涉地、涉礦審計問題的整改落實。明確責任,強化監督,認真抓好國家審計署審計我省土地和礦產管理中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

一是土地審計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根據省政府要求,由我廳負責統籌云南省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整改工作,廳黨組將其作為今年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集中力量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了任務梳理,編制了審計發現問題明細表,研究制定了《審計整改方案》。5月中旬,我廳派出4個督查組到昆明等8個重點州市進行專項督導。5月下旬,又召開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會議,進行再次督查,進一步安排有關工作。此次土地審計共發現問題780個,實際涉及需整改的問題707個。截至9月30日,已經整改422個,占總問題數的59.69%,涉及問題金額5672855.3萬元,涉及問題土地面積72593.66公頃;正在整改243個問題,占總問題數的34.37%,涉及問題金額4718040.36萬元,涉及問題土地面積893944.43公頃;限期整改42個問題,占總問題數的5.94%,涉及問題金額43681.19萬元,涉及問題土地面積256892.08公頃,限期整改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違規出借資金、少批超征土地、閑置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和耕地保護等方面。我省力爭大部分問題于2015年12月底、少部分問題于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截至9月30日,共處理相關責任人員357人次,其中政紀處理人員108人次、黨紀處理人員12人次、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210人次、通報批評和書面檢查12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人員15人次。通過整改,我省共制定土地管理領域相關管理規定138個,其中土地出讓收支管理類制度文件34個,土地審批、征管、供應、使用類文件規定66個,耕地保護類文件規定38個,形成了一批切實管用的土地管理制度性成果,并積極抓好貫徹落實。

二是礦產資源審計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針對礦產資源審計發現的13個問題,始終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全力推進礦產資源領域整治工作,認真開展整改落實工作。截至目前,除越權發證、違規出讓礦業權、違規發放采礦許可證、占用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的礦業權進行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和價款評估備案、價款核定等審計發現的5個問題因涉及需編制相關技術性資料報告及評審備案工作正在積極推進、尚未全部完成外,其余的礦業權價款滯繳中央收入、已入庫收入未按規定上劃中央、欠繳礦業權價款滯納金及資金占用費,礦業權轉讓方面存在未經批準分割轉讓探礦權、違法勘查及轉讓磷礦資源,國有企業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等8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工作。省廳先后于7月23日、9月6日分別向省政府、國土資源部上報了審計整改進展情況。清理修改完善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將省廳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共44件全部納入清理范圍,公告廢止了《云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規范地熱水資源勘查開發秩序的通知》等12個文件。先后研究出臺了《關于促進煤炭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實現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配置煤炭零星資源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煤炭產業轉型升級工作中采礦許可證辦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礦業權價款繳納和礦山企業土地復墾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煤炭產業轉型升級辦理采礦權登記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符合實際需要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梳理相關政策界限,規范審批工作。

3.開展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各環節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一是優化項目審批與設計。加強土地整治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設計單位備案管理和誠信考核。二是嚴格項目資金管理。強化項目設計預算變更管理,嚴格變更審核程序。實行全程跟蹤審計,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監督,對項目建設進度緩慢,擅自變更項目規模,資金結存較多,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進行檢查督導,確保專項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是規范項目招投標。5月,省廳已下發通知決定將省級以上(含省級)投資的土地整治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的招投標工作全部下放州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建立督查工作責任制,實行責任包干,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地預防了廉政風險。

(二)關于“紅頂中介現象較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針對“紅頂中介”、中間代理人內外勾結壟斷審批,權力尋租現象較為突出的問題,深入開展中介機構專項整治工作。

1.開展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工作。我廳清理上報中介服務事項59項,其中與行政許可相關聯的25項,與內部審批相關聯的34項,目前正在等待省編辦審查確認。

2.規范中介機構從業行為。一是加強地質勘查質量和資質監管。嚴格審查核定資質等級,實行送審地質勘查報告預審質量評分制,執行勘查成果質量負責制。加大對地質勘查單位開展地質工作真實性的監督檢查,嚴查整改各類違法行為。加強和規范省外地勘單位赴滇開展工作的項目備案和監督管理。2015年,撤銷1 家公司固體礦產勘查乙級資質。二是加大土地和礦業權評估中介行業的監督力度。建立土地評估報告抽查評議制度,并向社會公布抽查評議結果。建立地價評估機構及從業人員懲戒和淘汰機制,嚴肅查處土地估價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行誠信檔案、信譽等級,完善礦業權評估管理機制,將原來“以搖號方式公開選取評估機構”改為“委托招標公司以招投標方式公開選取評估機構”,建立淘汰制和終身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礦業權評估備案集體會審制度,加強全程監管,嚴防礦業權評估弄虛作假和國有資產流失。三是強化規劃、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勘測定界等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土地規劃機構的監管,采取專家集中審查、紀檢介入監督的方式開展土地規劃資質評審推薦工作。取消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質量監管。強化土地勘測定界機構資質管理,我廳已于2014年4月將土地勘測定界登記備案受理工作委托省土地學會辦理,不再承辦該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