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6月2日至6月16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鹽津縣進行了巡視,并于9月2日反饋了巡視意見。中共鹽津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 關于“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仍需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緊迫性、艱巨性認識不足,工作僅滿足于提原則性要求和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對有效防范腐敗的具體措施少”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意識,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講話精神納入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由縣委常委班子帶頭學習。將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責任納入年度考核目標,載入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并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二是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縣工作總體規劃,納入縣委工作計劃重要內容,與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突出抓好常委會謀劃部署、選人用人、作風建設、查辦案件、制度建設、檢查考核等工作,組織開展了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監督檢查。三是認真落實“三談兩述”制度,2015年10月20日,縣委書記集中約談10個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從嚴提出了“管好自己,履好職”的紀律要求。堅持述廉報告制度,縣紀委全會每年選定鄉鎮和縣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12名進行述職述廉,確保了每屆班子任期內主要負責人全部進行一次述職述廉。四是定期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監督檢查,進一步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和完善,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分別與10個鄉鎮和58個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簽訂《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解了鹽津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15個主要責任單位領受了52項主要工作任務。堅持縣委常委帶隊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機制,實行年初分解任務,半年檢查督促,年終考核評價。五是全面優化執紀執法環境,堅決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全面充實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加強對重大案件協調、指導和督辦,全力保障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所需人力物力財力。調整充實了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縣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和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增加了縣紀委行政編制5名,投入財政資金10萬元建設紀檢監察內網。
2.關于“縣紀委的監督責任需進一步加強。紀委聚焦主業,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全面履行監督職責,工作力度不夠;對同級黨委和下級黨組織缺乏有效監督機制;預防腐敗的工作機制、手段創新缺乏系統性研究,對黨員干部的苗頭性問題發現不及時,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夠;對重要部門、重要崗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執紀執法不嚴,對有違紀行為的黨員干部特別是小官貪污問題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懲處不力、量紀較輕,沒有很好的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沒有形成應有的懲治腐敗震懾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加快紀檢監察機關“三轉”步伐,推動紀檢監察機關回歸主責主業,擬定了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試點初步方案,將縣紀委內設機構調整為9個,在縣監察局加掛縣預防腐敗局牌子。調整后,辦案機構占總內設機構的55.56%,辦案人員占總人數的52.78%。清理調整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縣委、縣政府各類議事協調機構138個,取消或不再參與118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5個,暫時保留或參與5個。全面落實《昭通市鄉鎮紀委工作規則(試行)》,制定了縣級考核辦法,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二是進一步嚴格辦案工作程序,加強基層辦案工作監督,集中查處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不作為、亂作為,影響較大、情節惡劣、反映強烈的問題。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制定了《鹽津縣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實施方案》、《鹽津縣集中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百日專項行動方案》、《問題線索初查方案》、《初核調查安全辦案工作方案》。百日專項行動中,全縣共計排查線索 30件,初查30件,初查后了解16件,立案13件15人,處理22件24人,6件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督促鄉鎮紀委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共計受理群眾訴求572件,辦結567件,正在辦理5件,辦結率99.1%;已辦結訴求中,群眾滿意465件,基本滿意95件,不滿意7件,滿意率82.01%。抓好各行業系統監督檢查,派出5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對民政、財政、農業、林業、水利、國土、教育、衛生等相關開展了行業集中檢查。三是修訂《鹽津縣紀委監督同級黨委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指導鄉鎮和部門制定完善同級監督措施,制定《鹽津縣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意見》,健全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和下級黨組織有效機制。四是狠抓廉政勤政教育,強化廉政風險防控,以具有審批權、決策權、經濟資源調配權和組織人事權的部門為重點,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和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努力消除廉政風險防控盲區,確保風險防控措施全覆蓋。認真組織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將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訓年度計劃。五是加強對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抓住中秋、國慶等節點,下發文件及時提醒,嚴格執行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今年共收到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報告婚喪喜慶事宜16件。大力推進重點領域黨務政務信息公開,在全縣教育和衛生系統177個校點和12家醫療機構全面推行校務和院務公開。六是全面實行權力清單制。嚴格執行《鹽津縣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和項目報備,今年來,全縣各級各部門報備項目49個,審計項目8項。七是嚴肅查處貪污賄賂、以權謀私、失職瀆職案件。今年來,全縣共處置反映問題線索60件,立案32件,結案26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2人。黨紀處分31人,其中警告5人,嚴重警告8人,留黨察看6人,開除黨籍12人;受黨紀處分中,貪污賄賂12人,占38.7%,失職瀆職2人,占6.5%;政紀開除處分2人,均屬貪污賄賂。受處分人員中,科級干部5人,一般干部8人,村(社區)兩委干部15人,農村黨員4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和司法機關直接作出刑事處罰后交紀檢監察機關作黨政紀處分9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6人,涉及副科級干部1人,鄉鎮站所長2人,村干部3人。省委第九巡視組移交我縣科級及以下人員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共47條,縣紀委及時成立了問題線索初查領導組,組建了5個調查組,全面開展初查工作。目前,47條問題線索梳理合并重件后共40件,涉及舉報問題207個,舉報對象50名(其中科級干部10名)。按照問題線索處置有關規定,初核23件,談話函詢2件,暫存處理12件,了結1件,擬立案2件。通過初查,立黨紀案件6件8人,信訪了結12件14人(其中組織處理1件1人),正在辦理4件。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關于“對狠剎不正之風認識不夠深,抓作風轉變緊一陣松一陣,有等一等、跟著走、觀風向、避風頭的心態。個別班子成員紀律意識不強,心中缺少敬畏,工作遠離群眾,迷戀特權,公私不分,公車私用”的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縣委常委會和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例制度。切實提高全縣黨員干部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的重要性認識,做到警鐘長鳴。今年來,全縣集中學習中央、省市通報案件11次,組織黨員干部460人次觀看《人生不能重來》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影片,組織58名紀檢干部觀看《決不能背離忠誠干凈擔當》警示教育片,在縣委黨校為150余名干部講廉政黨課。二是開展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情況專項檢查。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徹底扭轉黨員干部從“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根本轉變。今年來,共計問責6人,其中違反工作紀律問責4人,工作執行不力問責2人并在鹽津網和鹽津電視臺公開通報曝光。三是主要領導帶頭講廉政黨課。縣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和四套班子班子成員分別在所在部門和掛鉤聯系鄉鎮廉政黨課培訓廉政黨課。今年來,縣級領導講授廉政黨課共計36次,參訓人員達到864人次。四是形成干部黨員紀律教育長效機制。將廉政教育納入縣委黨校培訓內容,下發《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等材料600余冊,黨員干部敬畏組織、敬畏權力、敬畏群眾思想意識基本形成,廉潔從政意識得到顯著提高。
2.關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落實措施不具體,比較籠統,缺乏可操作性,約束力不強”的整改情況。
一是修改完善縣委工作規則。切實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擬建立鹽津縣委專家咨詢委員會,縣委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二是全面強化常委分工負責制。堅決貫徹分管就是主管理念,除重大決策、重大資金使用、重大人員變動經常委會討論決定外,其余日常工作由常委獨立分管、獨立負責。三是健全完善科學合理的選人用人機制。按照省委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干部隊伍的決定,結合鹽津實際,修訂完善科學合理的干部評價和選人用人機制。四是規范新聞宣傳報道。擬定了《鹽津縣進一步改進宣傳報道的實施辦法》,對領導活動新聞報道文稿字數、時間要求、內容審核進行了具體的規定和要求。今年1-9月,鹽津縣在各類媒體刊播新聞2365條,其中領導活動類新聞共計172條,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14.5%;民生類新聞共計1576條,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3%,“目光和鏡頭聚焦基層、關注百姓”要求得到積極落實。五是結合當前重點工作制定了“掛包幫”“ 轉走訪”相關考核辦法9個,分別對縣處級領導、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村黨組織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長及隊員、村(社區)黨組織扶貧開發示范點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和民房建設等進行考核。六是加大審計工作力度。嚴格落實“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對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情況、專項資金(項目)以及三公經費等進行審計。今年來,共完成審計項目53項,查出問題資金總額 3823.46萬元。通過加大政府投資審計力度,為政府節約工程投資2336.61萬元。
3.關于“公務接待規定執行不到位,超標準接待和浪費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突出問題整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一是持續深入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四風”問題整治,嚴格公務接待管理,重點查處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公費旅游等違規違紀行為,加大對“三公”經費的審計力度,啟動公務卡業務結算制度改革。組織開展了執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的監督檢查。全面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制定了《鹽津縣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卡結算制度相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全縣自10月起正組織對各單位“三公”經費開展專項審計。二是結合實際擬定規范性和可操作性較強的接待標準,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劃出公務接待標準藍線和紅線,狠剎公款吃喝風。修訂完善了《鹽津縣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嚴禁大吃大喝、公款浪費,嚴禁以公務活動名義私人聚會,嚴禁在公務接待中使用高檔酒水、香煙和列支不相干費用。縣紀委將牽頭對全縣公務接待情況進行檢查。三是嚴格執行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外地出差食宿按規定處理,基層調研走訪交納伙食費。認真落實《鹽津縣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鹽津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規范縣直干部到基層交納伙食費和住宿費相關問題規定》,嚴格標準和要求,目前正組織縣財政局等部門對各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違紀的將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四是嚴格公車管理,認真落實《鹽津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實施意見》,清理核查公車標識,積極做好公務用車改革準備工作,嚴禁公車私用和違規使用。今年來,全縣產生公務接待費用904.56萬元,比去年同期的1024.23萬元減少119.67萬元,同比下降11.68%。
4.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深入基層調研時間少,開展隨機調研少,駐村入戶少,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少。在深入基層、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化解矛盾、做實事方面有待進一步提高”的整改情況。
一是修改完善了領導干部深入基層密切聯系群眾相關工作制度,全縣黨員領導干部認真落實“四去一來”工作法、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和“三聯系兩深入”制度,采取定期走訪、隨機調研等方式深入基層。截至目前,縣委常委班子開展隨機調研150余次,聯系鄉鎮領導聽取工作匯報66余次,深入村組及農戶家中收集意見建議2300余條,形成問題清單94余份,解決問題105余件,化解矛盾糾紛325余件。二是建立了扶貧開發和“掛包幫”“轉走訪”長效制度,采取縣級領導“掛鄉包村幫戶”、部門“掛村包組幫戶”的方式,組織全縣干部職工轉變作風走進農村遍訪貧困戶。當前,全縣78支扶貧工作隊聯系貧困戶20728戶,35名掛鉤聯系領導、96家掛包幫單位、55名隊長及第一書記,173名駐村工作隊員正深入村、組及農戶開展工作。截止10月15日,全縣2733名各級干部職工遍訪貧困戶20134戶,干部工作作風得到全面轉變,為民分憂、幫民解困之風正在形成。
5.關于“精簡會議、文件效果不明顯。一些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缺乏激情和責任感,精神懈怠,作風漂浮,解決問題仍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不愿擔當、不敢擔當,缺乏責任感,有利于地方的就積極爭取,緊抓快辦;落實有困難的就心存畏難情緒,強調客觀條件,沒有做到權責一致”的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按照《進一步精簡文件會議和改進調查研究規定》,縣委下發文件比去年同期減少22.7%,會議召開比去年同期減少37%。今年以來,全縣產生會議費用449.64萬元,比去年同期的500.35萬元減少50.71萬元,同比下降10.13%。二是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人事管理的規定》,開展了“吃空餉”專項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餉”人員42人,已辦理完相關手續,追回“吃空餉”資金97.5萬元。三是嚴格執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對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2人進行行政問責。四是加大明察暗訪工作力度。不定時對上下班工作紀律、各級各部門、服務窗口落實工作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拖延不辦等情況進行問責處理。今年來,共計開展明察暗訪3次,其中問責違反工作紀律4人。五是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由縣委督查室牽頭,聯合相關部門對上級方針政策和縣委重要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督查督辦力度。今年來,對貫徹落實市委三屆八次全會和縣委十二屆五次全會重點工作任務、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開展督查督辦13次。六是嚴格按照《鹽津縣縣級領導視頻接訪時間安排表》進行視頻接訪工作,保證了每天有縣級領導進行接訪工作,現場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同時縣委對群眾反映問題進行跟蹤回訪,領導干部責任意識顯著提高。
6.關于“個別班子成員政績觀有偏差。存在讓上級滿意的多、服務群眾的少,考慮眼前顯績多、長遠績效少,考慮招商引資多、抓實民生問題少,做‘錦山添花’的工作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等‘四多四少’問題。新農村建設和美麗鄉村建設中,精力更多地投入到高速路一帶的鄉鎮,且只考慮了外觀的改造,搞‘路邊工程’‘樣板工程’”的整改情況。
一是牢固樹立重質量、重效益、可持續的政績觀念,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嚴禁急功急利和短期行為,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確保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同步邁進。1-9月,全縣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達18299元,同比增長19.9%;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69元,同比增長19.9%。二是完善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加大資源消耗、生態效益、社會保障等的考核權重,修訂完善了《年度綜合考核方案》,其中,環境保護(資源消耗、環境損害)占2%權重,林業工作(生態效益)占2%權重,安全生產占3%權重,勞動和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占3%權重,衛生事業(群眾健康)占2%權重,社會和諧(信訪工作和社會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占9%權重。三是提高統籌發展水平,加大對偏遠貧困落后農村的基礎建設和產業扶持力度,圍繞全面建成小康、脫貧摘帽工作目標,加大扶貧攻堅縣級財政投入,縣財政向每個貧困村投入200萬,整合各類項目資金800萬元,確保每個貧困村資金投入至少達1000萬元。將美麗鄉村建設重點由室外轉向室內室外兼顧,更加注重室內“三改”(即改廚、改廁、改客廳)和戶外“三化”(即院壩硬化、庭院綠化、環境凈化)以及基礎設施建設,使農民的生產生活環境有質的提升,美麗鄉村建設資金在室外打造、室內改善、基礎建設三方投入比例為20%、30%和50%。
三、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1.關于“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需進一步增強。縣委班子個別成員對一些損害黨和政府形象、隨意傳播的小道消息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制止不力”的整改情況。
一是強化政治意識。及時組織全縣廣大黨員干部學習“五個必須”內容和要求,要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堅持把規矩和紀律挺在前面,自覺做到守紀律、講規矩。二是落實政治責任。不斷強化縣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組織部門的監督責任,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嚴肅處理,做到失責必查、失責必究。三是做好“三亂”治理工作。積極做好2016年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換屆準備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計劃在12月集中開展一次亂議論、亂猜測、亂信謠傳謠治理工作。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執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會前溝通少、醞釀補充,統籌考慮少、臨時動議多,沒有留給班子成員更多的思考時間,影響決策質量。有時在議事決策時,調研論證和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不充分”的整改情況。
一是改進會風,充分發揚民主,會前充分溝通,認真落實“三會一課”制度、縣委常委會議議事規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一把手”“末位發言”制度,做細做實議事決策前期工作。近年來,提前通報和定期溝通重要會議討論議題和議決事項10次。二是完善了干部直接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健全了民意訴求表達渠道,搭建群眾智慧集納平臺,做好群眾的批評和反對意見收集采納工作,及時梳理群眾意見建議,定期研究、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三是定期組織社會公眾舉辦各種討論會、懇談會,暢通普通民眾對政府公共支出提出意見建議的渠道,保障群眾在資源分配、公共服務項目選擇、決定社會政策優先次序等方面的參與權、話語權,并對政府預算的決策及實施過程加以監。四是在規劃編制、集鎮改造、征地拆遷、項目建設、環境保護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上,充分聽取“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黨外人士及基層群眾各方面意見,歸納吸收各類意見建議120條。五是建立群眾參與村級管理民主決策“五步走”制度,即群眾提議、村“兩委”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村“兩委”組織實施、村民代表監督制度。今年來,各村采取“五步走”做法決策重大事務325次。
2.關于“對基層關心不夠,與干部職工的談心交心不廣泛,對干部思想狀況、工作情況了解不深入。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不科學,激勵干部在基層干事創業的導向不明顯,一些工作沒有從基層實際出發,不同程度影響了基層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對領導職數的管理不規范,科級領導干部年齡偏大,30歲以下的年輕干部較少,45歲以上的干部基數較大,干部年齡結構不合理”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落實談心談話制度,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組織歸屬感。截至目前,全縣開展干部談心談話400余人次,實現了談心談話全覆蓋。二是結合實際對2014年制定的《鹽津縣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鹽津縣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實施辦法(試行)》進行了充實修改,使其更加科學務實。三是進一步規范領導職數的管理,對我縣各單位部門的領導職數進行了重新核定,建立了選拔任用干部預審制度和審批制度。全縣共核定正科級領導職數187名(其中事業正科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45名(其中事業副科25名)。對超職數配備的55名干部制定了消化措施,明確了消化時間表,確保2017年9月底全面整改消化完成。四是啟動了非領導職務晉升工作。我縣有非領導職務191名,根據指標還可配置非領導職務97名,目前已納入干部人事調整工作計劃。五是制定了《鹽津縣科級干部輪崗交流制度》,加大對任職時間較長的科級干部輪崗交流力度。六是制定了《鄉鎮非領導職務配備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方案》。按要求放寬了鄉鎮事業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條件,嚴格執行最低五年服務期制度,及時足額兌現了3000萬元鄉鎮崗位補貼,穩定了鄉鎮干部隊伍。七是加強年輕干部的培養選拔力度。2013年以來先后選派43名年輕干部到鄉鎮掛職鄉鎮長助理、政法副書記、村(社區)副書記、縣直重點崗位主要領導助理等,并結合精準扶貧工作要求,選派了59名優秀年輕干部到村擔任第一書記。同時,進一步重視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的選拔,積極探索從優秀事業干部、村(社區)干部和大學生村官中選拔鄉鎮領導人員,不斷擴大選人用人的視野。
3.關于“對干部教育、管理、監督還存在薄弱環節,有重選拔、輕培養,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干部選拔任用,重‘入口’輕‘出口’,‘能上能下’的機制沒有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缺乏有效的辦法來調動和保護干部的積極性”的整改情況。
一是從嚴從實加強干部教育培訓,以縣委黨校為主陣地舉辦各級各類培訓,今年舉辦了村(社區)支書專題培訓班,輪訓94人,舉辦省組織工作會議暨國家、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專題培訓班,輪訓100人。與扶貧鹽津的上海東華大學對接將在10月至11月聯合舉辦三期培訓班,輪訓160人,使廣大黨員補足精神之鈣、固牢信仰之根,提高本領素質。二是從嚴從實加強干部教育管理,抓實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自上而下簽訂黨建目標責任書,立下“軍令狀”,建立基層黨建工作“三級聯述聯評聯考”機制,督促黨組織書記履職盡責。三是從嚴從實加強干部監督,按照《云南省從嚴從實管理干部若干規定》,初步擬訂了《鹽津縣從嚴從實管理領導干部工作制度》,切實加強對我縣領導干部特別是“關鍵少數”的管理,結合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和經濟責任審計等監督制度,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等不良行為。
五、其他方面
1.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落實情況。
一是通過集中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精神、通報典型案例和專題研究反腐敗工作等形式,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縣委主要領導完成了對全縣10個鄉鎮黨政一把手談心談話工作,提醒領導干部管住自己、管住親屬、管好身邊人,切實推動縣委黨風廉政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二是抓好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增加紀委辦案力量,紀檢監察機關不再全程參加政府采購、招投標、教師招聘等工作。三是制定了《鹽津縣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鹽辦通〔2015〕6號),不斷加強征地拆遷、工程建設、土地等領域反腐倡廉工作。通過民生資金監管平臺,嚴格監督民生資金的發放和使用。認真落實建設項目報備制度,各單位使用財政資金、在縣內建設的項目,招投標前,到縣監察局報備。四是組織開展了教育、醫療、計生亂收費、亂攤派問題整治,對直接關系群眾利益的行業領域集中開展監督檢查。五是開展了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了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2.關于“加大作風問題整治力度”的落實情況。
一是始終聚焦“四風”突出問題,充分運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縣委實施辦法貫徹落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縣實施辦法,加大查處力度。二是加強干部思想教育,強化宗旨意識,增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和理想信念,用心用情服務群眾。三是加強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健全完善了《鹽津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制學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鹽津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生學雜費及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實施細則》和《鹽津縣營養改善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違紀的4人給予黨紀處分。四是強化違規收費、收費不入賬、私設小金庫、向非預算單位違規撥付資金、挪用專項資金違規購買車輛、招投標涉嫌違規操作等問題整治。制定了《鹽津縣財政性資金監督檢查制定》,今年8月對10個鄉鎮、1戶企業、20戶行政事業單位1-6月份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共清理資金33846.77萬元,占資金指標數166151.10萬元的20.37%。通過檢查,沒有出現擠占、截留、挪用等現象。同時,對2014年度部分專項資金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完成審計項目8項,其中:專項資金審計5項、經濟責任審計3項,審計查出問題資金總額2653.49萬元,其中:違規資金179.09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2474241萬元。應上交財政180.97萬元,分類提出了審計意見、建議28條。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有效防范和杜絕“小金庫”。五是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查處力度,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的按程序從嚴處理,不斷增強執紀問責效果,提升制度影響力。
3.關于“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落實情況。
一是通過講黨課、集中學習研討、警示教育、專題講座等形式,對領導干部進行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加強領導干部的黨性修養,增強明辨是非、善于從政治上觀察和處理問題的能力。今年以來,縣四套班子領導講黨課32人次,開展集中學習研討8次,開展專題講座5次,開展警示教育4次。二是將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旗幟鮮明地反對聽謠傳謠、造謠生事行為,不胡亂議論上級決定,不隨意傳播小道消息,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言論及時制止。三是全縣各級黨組織自覺地把維護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融入黨的政治生活之中,每季度研究一次本地區本部門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狀況,對容易出現問題的重要時段早打招呼、早提要求,防患于未然。四是通過強化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確保上級決策和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
4.關于“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
一是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把《條例》納入縣委常委會議、中心組學習、黨校培訓、各級領導干部和政工人事學習的重要內容,印發《條例》小冊子400多份本。二是在干部任免程序中堅持執行主要領導“末位發言制”,充分發揚民主集中制,嚴格規范動議環節,不搞臨時動議;充分發揮全委會、常委會作用,堅持個人提名與集體提名相結合;合理確定民主推薦參加人員范圍,準確甄別推薦結果;保證充足的考察時間,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堅持全委會、常委會票決制度,到會人數達不到三分之二不開會,同意票不過半不任用,同時嚴格控制討論決定干部的批次和數量。除換屆等特殊原因外,每次上會討論決定干部一般不超過50人,并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并明確發表意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鹽津縣反映。聯系單位:中共鹽津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0-6631101;電子郵箱:yjxwdch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