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結合實際,創新黨風廉政建設動態巡訪工作機制,通過巡訪、巡察、巡導、巡講,面向基層,緊盯問題,著眼預防。在州紀委監察局派出(駐)機構配合下,首輪今年第一季度巡訪(察)完成對2015年度下半年“怒江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約談”的53個單位的巡訪(察),開展問卷調研21人次、黨紀黨規巡講5場次,與57名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94名科室負責人、128名一般職工進行集體(個別)座談,延伸巡訪部門科室20個、7家個私生產經營企業、4個村委會,查看各種記錄材料124卷,查看事務公開欄(版)136塊(面)、公務用車管理檢查24輛;對州委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暨懲防體系建設檢查考核3個考核組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跟蹤巡查。巡訪(察)中現場提醒立行立改意見建議90余條;案頭梳理匯總分析、歸納問題21條。
為確保巡訪(察)工作不走過場,多層面、多渠道了解基層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貫徹執行紀律規矩規定的情況,制定開展巡訪(察)工作方案,細化明確組織領導、巡訪(察)對象、巡訪(察)形式、巡訪(察)內容、巡訪(察)方法、問題處理、跟蹤整改等方面的內容和對照“八項規定”、“六大紀律”羅列的量化指標,聚焦“三類人”,帶著問題,有重點地深入到群眾反映強烈、矛盾比較突出、問題相對集中的地方和單位進行巡訪(察)。在巡訪(察)過程中,綜合采取實地查看、查閱賬冊、座談等多種的形式,根據被巡訪(察)單位的特點隨機進駐巡訪與專題巡訪相結合進行巡訪(察),做到有的放矢。緊盯元旦、春節和州“兩會”召開等重要時間節點,采取不預先通知、不指定地點、直奔現場等方式,對州委各部委,州級國家機關各辦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部分鄉鎮黨委、政府,根據巡訪(察)需要還延伸到村委會一級、酒店、生產生活用品制售企業、學校、美容健身會(館)、政務服務窗口等重點場所進行暗訪。
開展巡訪(察)工作,是參照中央和省委巡視機制,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創新舉措。巡訪(察)工作改變了以往坐等被動接訪的方式,積極主動下訪。通過“巡”,給各級各部門和各級干部敲響廉潔從政警鐘,有利于防患未然,通過“訪”,以直接面對責任主體和廣大群眾的形式,及時掌握來自“一線”和群眾中的問題線索,有利于直接和及早發現、早糾正、早查處問題,快速調查處理。通過巡訪(察)監督,切實提高干部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積極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楊耀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