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機構:貫徹落實批示精神 推動巡視深入發展

發布時間:2016-06-21 08:17:30   來源:省委巡視辦

4月20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碩輔對《調研參考》2016年第2期作出重要批示:“本期‘參考’突出了巡視工作這一重點,諸多意見和建議很有現實針對性,請省委巡視辦認真梳理、充分吸收、落實到巡視的各項具體工作之中。”省委巡視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批示精神,推動云南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

貫徹落實批示精神。張碩輔同志的重要批示,對巡視機構進一步統一思想、準確把握巡視工作要點,推動理論創新、實踐創新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省委巡視機構及時傳達學習,要求全體巡視干部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批示精神,原文學習《調研參考》有關篇目,認真消化吸收,結合崗位實際加以運用。堅持學以致用,用科學理論和各種新知識武裝頭腦,借鑒和運用新經驗指導實踐,推動巡視工作。

注重理論研究工作。省委巡視機構高度注重理論研究工作,強化組織領導,發動廣大巡視干部積極參與,圍繞巡視方式方法、巡視干部隊伍建設、巡視成果運用、巡視制度機制建設等專題,深入研究探索全省巡視工作改革創新路徑,總結交流新經驗,不斷提高巡視工作理論研究水平,形成一批高質量的理論研究成果,在各類媒體刊發一批優秀理論文章,受到其他省區市巡視機構一致好評,切實發揮理論對實踐的指導作用。

注重成果運用轉化。針對巡視實踐的問題反映和建議,省委巡視機構結合歷次巡視工作實踐進行消化吸收,不斷總結經驗和做法,在2016年第一、二輪巡視實踐中予以完善和補充。健全完善了巡視進駐前情況通報機制,強化各協作單位巡視進駐前與巡視組的溝通交流,加大被巡視單位紀委(紀檢組)向巡視組介紹情況力度;建立被巡視單位紀委(紀檢組)巡視前情況介紹與巡視后發現問題的印證工作機制;落實省委領導約談被巡視單位黨組(黨委)書記、紀檢組(紀委書記)制度;加強巡視成果運用力度,通過在政府廉政會議上通報巡視反饋情況,加大對巡視發現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集中整治力度,有力提高巡視成果運用實效。

積極探索市縣巡察。報經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將《關于建立市縣巡視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印發各州(市),征求到修改意見、建議58條,豐富和完善意見內容。為確保巡察意見更加符合中央精神、更加切合基層實際,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門邀請中央巡視辦專家親臨指導,專題召開了由昆明、玉溪、昭通、迪慶、麗江等州(市)巡視聯絡辦負責同志參加的巡察工作座談會,聽取基層干部意見建議,為全面開展市縣巡察工作奠定堅實基礎。(省委巡視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