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率先推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巡察制度

發布時間:2016-08-05 07:35:03   來源:西雙版納州紀委

在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中,西雙版納州認真落實從嚴從實管理干部的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縣處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巡察制度,為州委調整領導班子和配備干部提供重要參考。2014年以來,共開展巡察4輪,覆蓋3個園區和10個州直部門領導班子、76名處級干部,進行領導班子配備情況綜合分析研判4次。

規范巡察程序。成立巡察組,組長由州委組織部班子成員或有關部門政治強、作風正、熟悉組織人事工作的處級領導擔任,成員從州紀委、州委組織部等有關單位抽調。采取巡察動員、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看資料、綜合分析、意見反饋等辦法進行巡察。

堅持問題導向。始終把查找問題作為巡察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有針對性地制定巡察方案,重點查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反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等,為全面從嚴治黨,選好用好管好干部提供有力支撐。

科學分析研判。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通過數據對比、縱橫比較、事例印證等方法,既注重分析研究班子運行狀況,準確評價班子運行質量和干部主觀努力程度、工作能力,又注重分析研究領導干部配備情況,看是否做到人崗相適、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根據綜合分析研判結果,形成對每一個班子和每一名領導干部的反饋意見。

加強結果運用。對在巡察中發現工作不實、狀態不佳、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干部,及時談心談話、督促整改。通過幾輪的巡察,為全州治理“為官不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摸清了底數,打牢了基礎。針對發現的問題,在兩批人事調整工作中,對1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組織處理,或調離崗位、或調整免職、或改任非領導職務等。

完善巡察制度。始終堅持“三個不固定”,即不固定巡察對象、巡察方法、巡察時間,切實增強巡察工作的實效性。建立巡察工作與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等相結合的制度,進一步健全巡察配套制度。建立制度執行效果評估機制,進一步完善巡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