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 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共青團進行了巡視,并于4月29日反饋了巡視意見。中共共青團云南省委黨組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的整改情況
1.強化學習教育。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和當前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強化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將中央、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會議、文件精神作為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重點內容抓好貫徹落實,將落實主體責任作為必須強化的政治意識、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來完成。制定印發了《2016年團省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年內至少安排7次黨組中心組專題理論學習,目前已經完成3次。在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員干部中開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通過學習,團省委黨組進一步強化了對“兩個責任”和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從思想深處徹底糾正“團委是清水衙門,無權無錢,黨風廉政建設是虛事,腐敗問題離團委較遠”的錯誤認識,增強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是本職,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的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細化明確責任。一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理想信念。帶頭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團要求。團省委黨組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中共共青團云南省委黨組議事規則》,提高恪守黨的紀律的自覺性。把自己置于黨的組織之下,正確處理個人與組織的關系,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三是進一步理順關系,決策由集體做出,領導由集體實行。在執行決策、推進決策落實的層面上,實行“一把手負責”。進一步完善黨組會議各項工作,做到會前充分通氣醞釀,會上高效履職決策,會后認真整理歸檔,黨組會議記錄切實落實黨組所有成員簽字認可制度,并制定出臺了《中共共青團云南省委黨組及黨組成員責任清單實施辦法》。
3.切實密切聯系服務青年。堅決去除“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傾向,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提升服務能力,以最大的力量幫助解決團員青年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利用全團的資源和優勢為團員青年的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的環境。一是廣泛深入聽取廣大青年群眾的意見,了解群眾的所急所需所盼,將群眾意見落實在具體工作中。在“云青網”、“云南青年之聲”開辟青年意見建議征求渠道,定期組織專人梳理匯總《青年意見清單》,對團員青年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答復,妥善幫助解決,完善臺賬記錄。二是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腳踏實地下基層。持續抓好團的機關干部隨機調研聯系青年制度實施。針對一些機關干部習慣于“身居機關大樓應付日常事務,深入基層與團員青年面對面接觸不多”,甚至出現“下基層人去心沒去,對青年的困難和需求無心解決”等問題,推動團省委機關實現開放日常態化。完善團干部“常態化下沉基層”制度、向基層服務對象報到制度、每名專職團干部經常性聯系100名不同領域的團員青年等直接聯系青年機制。注重加強對團干部直接聯系青年工作的督導檢查和專項考核,探索制訂基層黨政領導、團干部和普通青年的反饋評價機制。對有效推動工作、廣泛聯系青年、為基層青年辦好事實事的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作風浮躁、工作不實的干部嚴肅處理,確保干部既身入基層、又心入基層。加強教育培訓和互動交流,幫助干部補齊基層工作知識和能力短板。三是切實增強團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更加廣泛代表青年。針對團干部、青聯委員中“重精英、輕草根”等問題,推動建立符合群團組織特點的團干部選拔、使用和管理機制,提高團組織的常委、委員、代表中基層一線人員比例,打造專職、掛職、兼職相結合的團干部隊伍,掛職、兼職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選任,不完全對應行政級別。積極優化青聯委員產生方式和結構比例,推動各級青聯大幅提高來自基本群眾的優秀代表比例,積極穩妥吸納青年社會組織負責人、網絡意見人士、新媒體從業者、自由職業者、留學歸國青年等新興青年群體的代表。推動學聯組織和少先隊組織改革,在省學聯代表中首次特邀普通學生代表,增加少數民族和留學生組織代表名額,首次吸收中學、中職、高職、民辦高校代表進入主席團,擴大聯系服務群體覆蓋。
(二)關于“履行紀檢監督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1.黨組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黨組定期聽取機關紀委工作匯報,加強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導推動。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對團委系統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具體要求,并帶頭講授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章黨規黨紀等內容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黨課。黨組成員各司其職,認真履行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領導責任。
2.強化紀檢監察制度建設。修改完善《團省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和紀檢監督責任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從黨組、黨組成員、機關紀委、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等不同層次細化具體責任,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機制、檢查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從制度層面進一步強化“兩個責任”的落實。結合學習貫徹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和省紀委九屆八次全會精神,對機關及直屬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任務進行細化分解,組織完成《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簽訂工作,層層傳導壓力,形成機關上下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身上有責任的工作格局。
3.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克服機關人員緊缺的困難,選齊配強機關紀委工作人員,充實紀檢工作力量。加強對紀檢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紀檢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進一步聚焦主業,明確職能定位,突出工作重點,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建立健全紀律審查制度,對團省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團中央重要決策決定情況開展紀律審查。
4.從嚴管理直屬單位。建立健全定期審計制度,對團省委機關、青基會、青創會、青年與社會雜志社、實業中心、青年企業家協會、農村青年經紀人協會、青少年宮協會、志愿者協會、少先隊學會等協會定期審計。實行審計監督,審計情況和審計報告報送機關紀委進行審查。
二、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違反財經等相關紀律”的整改情況
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管理。針對預算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團省委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團省委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團省委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團省委機關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等財務制度,規范機關公用經費、會議經費、專項經費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各基金會、事業單位、協會財務管理與監督。
2.加強財務人員管理。要求財務人員認真學習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和規定,提高管理能力。要求財務人員堅持原則,嚴格要求,凡是不符合規定的、附件要素不齊全的報銷憑證堅決不予報銷。完善財務監督措施,特別是對“三公經費”、會議費支出的管理,規范會計核算,按項目-經濟分類科目如實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做到事前有預算,事中有監控,事后有審核。
(二)關于“對下級團組織廉潔紀律宣傳、監管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加強云南省共青團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團省委黨組制定共青團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規劃、制定工作計劃,強化共青團系統的廉潔紀律宣傳教育。思想上高度重視,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團省委宣傳部在高效完成各項具體業務工作的同時,注重不斷加大對廉潔紀律的宣傳力度,廣泛挖掘、宣傳各方面的先進典型,形成榜樣的力量,同時在一定范圍內宣傳因觸犯廉潔紀律而走入歧途的案例,形成警示作用。多管齊下,確保宣傳取得良好的效果。組織各級團干部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黨紀黨規,進一步提升機關和直屬單位以及下屬團組織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明確政策界限,增強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堅持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領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組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
1.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系。既充分發揚民主,又正確實行集中。“一把手”進一步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集中大家的智慧,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落實“一把手”末位表態制度,杜絕“家長制”和“一言堂”。班子成員自覺擺正位置,積極建言獻策。在2016年開展一次以“如何進一步發揚民主集中制”為主題的黨組中心組專題理論學習。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在重大問題,如組織人事、后勤保障、財務預決算等“三重一大”的問題上,充分討論、充分醞釀,防止少數人或個人說了算,真正做到“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黨組討論研究問題前做到廣泛聽取征求分管領導和部門的意見建議,主動征求普通黨員和普通青年的意見建議。
2.堅持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武器。把看法擺在桌面,把意見說在臺面,把問題解決在當面,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相互幫助,保持既嚴肅又和諧的工作關系,維護班子的團結,增強班子的活力。進一步完善黨組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之間、部門黨員干部之間的談心談話制度,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談心談話,做到時間地點明確,臺賬記錄清楚。
(二)關于“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1.進一步加強團干部協管工作力度。從嚴從實抓好州(市)級團委班子建設,對州(市)班子成員的配備和轉崗工作嚴格把關,以適當方式提出意見。團省委黨組要求團省委組織部積極參與州(市)團委干部選拔任用的考察工作,積極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干部考察材料認真審查,嚴格按組織程序向州(市)黨委組織部門給予書面反饋意見。進一步加強州(市)、縣級團委干部的配備工作,努力配齊配強州市、縣級團委班子成員,確保全省團干部綜合配備率在90%以上。
2.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規章制度,加強對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干部人事工作嚴格執行“五不”,即:不搞一個人說了算;不干預組織部門的正常干部工作程序;不搞親親疏疏、團團伙伙;不為老關系、老鄉搞特殊照顧;不憑印象和個人好惡用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對干部的“三齡兩歷”從嚴把關,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進一步加強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管理審核,以開展全省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為契機,對機關干部職工的“三齡兩歷”進行認真核查,對存在問題和疏漏的,一絲不茍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確認。
3.加強對團省委下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青年創業基金會的管理。對基金會的人事任免工作嚴格把關,認真考察,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報備。對任命的云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任職情況向省民政廳和省委組織部進行了補充報告。
(三)關于“團的基層組織‘松癱軟’”的整改情況
1.堅持把思想政治引領貫穿團的各項工作和活動。廣泛開展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組織各級團組織開展“我的中國夢”、“與信仰對話”、“與人生對話”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500余場次。改進典型評選和宣傳,在5月份選樹“云南青年五四獎章”、“兩紅兩優”、“云南向上向善好青年”等先進個人典型238人,先進集體典型108個。組織先進典型以面對面分享交流方式,開展“分享團走基層”活動11場次。
2.不斷深化基層黨建帶團建工作的落實。改善基層團組織工作條件,突出學校團建工作的基礎性戰略性源頭性地位,發揮鄉鎮街道團(工)委的樞紐作用,推動區域化團建工作。以村“兩委”換屆工作為契機,加強政策指導,穩步推進村級團組織換屆工作的開展,進一步加強村級團組織的干部配備,不斷提升村級團組織的服務能力,有效落實村級團組織的制度建設,使村級團組織成為共青團開展扶貧攻堅工作的一線戰斗堡壘。
3.切實抓好團員發展和管理。嚴格按照團章規定的標準發展團員,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杜絕全員入團、突擊發展、低齡入團的現象。抓好入團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工作,入團積極分子確定為發展對象之前要求其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團課學習。嚴格入團程序和工作紀律,幫助基層科學制定團員發展規劃,落實團員發展編號制度,統籌推動各個領域團員發展,到2017年底將縣域內初中畢業班團學比例控制在30%以內,2018年底將縣域內高中階段(含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班團學比例控制在60%以內。從嚴管理團員,積極推動團員推優入黨工作,保持團員隊伍的先進性。
4.加強基層基礎團務工作。健全和改進“三會兩制一課”制度,認真落實團日活動制度,依托區域化團建試行團員組織關系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模式,注重依托互聯網平臺開展活動。要完善和加強團員及團組織的檔案、臺賬管理,為團員建立包含各項基本信息的團員登記表。創新團員管理手段,積極配合參與全國“智慧團建”系統建設。改進對流動團員的管理,為其辦好組織關系轉接,確保其按時交納團費,定期參加組織生活。強化團員經常性教育,組織團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1天或者8學時。注重對團員的儀式教育,舉辦好入團、超齡離團等儀式,按照規定使用團旗、佩戴團徽、奏唱團歌。
5.切實加強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增強做好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團干部教育培訓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視、措施上更加務實、保障上更加有力,不斷提高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水平。制定下發了《共青團云南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按照“分級管理、下跨一級,誰主管誰負責、誰建團誰負責”的原則,定期研究部署階段性培訓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統籌協調,推動培訓工作落實。探索推廣研討式、案例式、模擬演練式、實踐體驗式教學,突出教學方式的實踐導向。積極探索送培訓下基層、講師團巡回培訓,運用網絡在線學習平臺等開展團干部教育培訓。做好培訓與干部管理的銜接,對團干部培訓全過程表現進行考核鑒定,將考核結果向人事管理部門進行反饋。按《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規定,團干部培訓情況納入年度公務員考核,培訓達到規定時間的記入干部人事檔案。截至7月底,團省委直接舉辦各類基層團干部培訓班6期,直接培訓基層團干部和青年社會工作者1800余人。
6.線上線下結合統籌做好青年服務。指導基層團組織切實抓好新媒體陣地建設,強化運用網絡新媒體手段的意識,鞏固縣、鄉兩級團組織微博、微信體系建設,加強與通信行業和社會網站的合作,集中力量推動縣級“青年之聲”項目的全面鋪開,繼續狠抓“青年之家”品牌體系建設。上半年在全省建設了20家“青年之聲”和“青年之家”示范點。在下步的工作中,團省委將進一步指導幫助市、縣、鄉、村四級團委逐步整合現有平臺資源,拓展服務空間、豐富服務項目, 打造以青年之家為主要陣地載體的集成服務平臺,特別注重結合當前服務青年創業就業工作,結合電商網點推開實際,開展專門服務,努力實現線上“青年之聲”和線下“青年之家”深度融合,探索構建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服務體系。
四、工作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工作紀律執行不嚴”的整改情況
加強干部職工管理,嚴格落實干部職工上班打卡簽到制度,對干部職工在崗情況進行定期抽查,杜絕遲到早退情況的發生。對連續無故遲到早退三次以上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累教不改的,給予紀律處分。加強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出境)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共青團云南省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管理規定》,對領導干部的個人護照由團省委組織部統一管理,領導干部及特崗人員因私出國(出境)的,須填寫《團省委特定崗位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請假申請表》,由團省委組織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履行請假報批手續。
(二)關于“抓工作重布置輕落實”的整改情況
1.改進會風,精簡會議。嚴格清理各類會議,從嚴控制以團省委名義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隨便擴大會議規模,提倡少開會、開短會、開解決問題的會。遵循“精簡、務實、高效、節約”的原則,對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對能合并開的會,一律合并召開;對能以文件、電話、傳真等方式安排部署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2.改進文風,精簡文件。控制文件規格,能以團省委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不以團省委名義印發。減少文件數量,可發可不發的,堅決不發。凡能通過電話、傳真、網絡解決的問題,不印發文件。嚴格控制文件發送范圍,減少發文份數。提高公文質量,做到主題鮮明、語言精煉、結構嚴謹,切合工作實際,分析問題切中要害,所提建議要切實可行。對上級文件結合實際提出具體的貫徹指導意見,不照抄照搬,層層轉發。壓縮文件篇幅,嚴格按照“確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則起草文件,注重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開門見山、言簡意賅,減少一般性論述,不說空話、套話。
3.強化督查,落細落實。制定跟蹤問效督查機制,確保工作按時、按質、按進度完成,杜絕重布置、輕落實,只有開幕式、沒有閉幕式的現象。加強公文督辦。對有省委省政府領導、團中央領導批示的文件,及時跟蹤督辦,對未能按時辦結的公文,要求主辦部室寫明原因,凡無正當理由延誤工作的,視情況通報批評;貽誤工作的,追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
(三)關于“審計發現資金管理不規范”的整改情況
1.嚴控“三公經費”。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三公經費”、會議費等經費支出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據實反映。根據《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各項收入支出均據實反映,準確統計。對其他收入不允許再納入暫存等往來核算,及時調整和清理暫存科目。確保會計核算的真實性,確保年終決算、統計數據、報表客觀真實,如實反映經濟業務事項
2.加強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根據相關制度修訂團省委機關《財務管理規定》,細化操作流程,使規定成為可操作、可執行的管理規范,對經費使用的申報、審核、審批、報銷、核算各環節權限進行合理分配,增強可操作性。修訂完善《青年企業家協會財務管理規定》和《共青團系統小額擔保貸款專項工作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嚴格執行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與分管書記聽取直屬單位匯報的工作制度,建立直屬單位目標責任管理體系,研究建立分級管理制度,防范二級單位的工作風險,進一步強化財政性資金監管,加強資金審計管理。做好《青年與社會》雜志社、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青創基金會的資金收支管理和審計工作。
(四)關于“對退休干部關心重視不夠”的整改情況
明確由團省委機關黨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認真抓好退休干部工作。以“兩學一做”活動為契機,加強機關退休干部職工黨支部建設,每月組織退休干部職工進行一次理論學習,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專題活動,注重加強對退休干部職工的人文關懷,在中秋、春節期間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退休干部職工的關心慰問工作,積極聽取退休干部職工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管理服務。加大對直屬單位退休干部職工管理的督促力度,為超齡干部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共青團云南省委反映。聯系單位:中共共青團云南省委直屬機關紀委;聯系電話:0871-63995415;電子郵箱:yntsw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