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1月25日至3月25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對云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供銷社)進行了巡視工作,并于2016年4月2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省供銷社黨組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一)關于“全面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1.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省社黨組班子建設和直屬單位黨委班子建設。一是根據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修訂完善《省社黨組議事規則》和《主任辦公會規則》,進一步明確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職責、組織原則、議事決策、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規定,更好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提高黨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二是把黨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來抓。在省社領導干部會議上把黨建工作作為重要議題進行研討,就加強省社黨的建設問題,進行重點討論,研究工作措施,在全系統營造重視黨建、抓好黨建的政治氛圍。對2015年黨組民主生活會整改情況進行認真回顧對照,查找不落實問題。三是加強隊伍黨性修養,發揮好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深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果和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6月底,省社舉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務干部和黨員培訓班,對黨員干部和黨務工作者進行了培訓,加強黨員干部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四是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加強省社黨組領導班子建設,增強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的責任感和使命歷史感,高度重視和支持省社黨建工作,不斷提高黨組成員指導黨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黨組進一步加強提高主體責任意識,以上率下,發揮示范作用。五是落實“一崗雙責”,由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的處室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負領導責任,并按管理權限逐級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要聽取分管處室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落實黨建工作情況匯報至少兩次,對黨組織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中存在問題進行談話,要求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落實“一崗雙責”,扎實抓好黨建工作,并按照“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和“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狠抓落實。省社黨組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黨建工作“一崗雙責”情況進行考核,黨組成員將履責情況納入年度述職報告,并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年度履行“一崗雙責”抓黨建工作的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步整改措施,提出下一年度履行黨建工作目標任務。
2.省社黨組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落實省社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分管領導對分管和聯系的單位及處室,加強管理、加強指導,嚴格項目審批程序,加強項目評審、復核,加強監督檢查。一是制定并簽訂年度綜合考核目標責任書,加強檢查落實,年終實行考核,對現獎懲,納入結果綜合運用。二是省社印發了《云南省供銷合作社控(參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試行)》,加強對省社控(參)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的規范管理,嚴格審批權限和程序,省社按時進行檢查和抽查,確保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不留形式,落到實處。三是嚴格執行省社項目申報程序,全面推選項目和資金公示制。明確項目法人職責,實行項目公開招標,把項目運作落實程序合法合規。四是設置項目資金獨立核算和專用賬戶,定期不定期檢查,跟蹤管理,建立由省社財務處牽頭,省社領導帶隊,對項目運作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五是全面推行項目資金和項目審計制度,加強竣工驗收,明確產權歸屬,嚴格資產移交登記。
3.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財經紀律,落實責任,認真整改:一是按照第三方審計提出問題和建議,建立整改結果報告制度。二是對審計整改結果實施跟蹤檢查制度。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審計結論落實反饋制度和審計回訪制度,確保審計提出的意見建議得以落實,發現的問題得以整改。對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問題在巡視期間都全面立行立改落實完畢。
4.圍繞充分發揮省社監事會的職能作用,切實進行整改:一是省社黨組召開會議,專題聽取監事會工作匯報,就省社監事會沒有機構、沒有人員等問題,積極向省委編辦反映,同時,研究明確一位副處長為監事會工作兼職人員。二是積極推進縣(市、區)社成立監事會工作,截止5月底,已有63個縣(市、區)社成立了監事會。三是確定了全年開展的7項重點工作并下發文件至各州(市)、縣(市、區)供銷合作社,著力開展工作:(1)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1號文件和省委32號文件精神和省社工作部署。(2)不斷強化社有資產的監督管理。(3)深入開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調查研究。(4)加強監事會組織機構建設。(5)進一步推進監事會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6)開展社情民意信息聯絡點建設。(7)強化對系統監事會工作的指導。四是下發云供監事會﹝2016﹞6號文件,于6月至9月開展全省綜合改革專題調研,16個州(市)分三個組,調研情況最后形成調研報告報省社監事會。五是年底開展省社直屬企事業單位開展述廉述職工作,發揮監督職能,落實監督結果運用,納入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納入。六是建立完善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監事會監督理事會的職能作用。
5.認真履行監事會職能職責,對省供銷社直屬企事業單位,進一步開展明晰產權工作;強化對參、控股股權的管理,行使好《公司法》賦予股東的各項權利;大力推進財政補助資金轉為股金的工作,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一是理順聯合社與社有企業的關系,堅持和實行聯合社社有企業分開,把握社有企業為農服務的方向,加強社有資產監管。二是按照合作制原則加快完善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制度,強化民主管理與監督,增強社員在經營管理與服務中的參與度和話語權。三是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要求各級聯社都要建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目前全省供銷社已建立各級聯社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50%。
(二)關于“紀檢部門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的整改情況
1.及時向省紀委匯報省社紀檢部門機構情況,在現有人員情況下,加強學習,提升業務素質,按照“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突出抓好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工作,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建立監督工作機制,在省社黨組領導下,以省社紀檢組為監督主體,機關紀委為責任落實的工作格局,利用黨委換屆設立紀委和紀檢委員,支部設立紀檢委員,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監督。
2.省社紀檢組、機關紀委和各單位紀檢部門聚焦主業,突出監督執紀問責,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對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反映的一些問題,堅持做到及時匯報,認真核查,及時解決。
(三)關于“黨建工作逐級弱化淡化”的整改情況
1.一是省社黨組書記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省社直屬機關黨委不斷總結和完善省社黨建工作經驗,用創新的理念、有效的方法破解省社黨建工作中遇到的難題。二是省社黨組堅持做到黨建工作經常性研究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切實增強抓好黨建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三是注重對直屬單位黨組織做出的重要決策部署、重點工作全程跟蹤問效。督促省社各級黨組織嚴格落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全面加強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四是強化制度落實。省社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議事決策規則制度,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理論中心組學習等組織生活制度,充分發揮黨員領導干部在黨的理論學習方面的帶頭作用。五是創新工作方法。省社各級基層黨組織在開展對黨員普遍教育的同時,有針對地開展重點教育,緊密結合業務工作,根據黨員的個性特點,分門別類,重點施教,填補普遍教育存在的空白、死角。
2.一是省社黨組修訂完善了《云南省供銷合作社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和《云南省供銷合作社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強化黨組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促進本單位紀檢部門的“三轉”、抓好主業,強化責任落實、嚴格責任追究。二是各單位黨組織按照基層黨組織建設標準和要求,結合開展“當先鋒走前頭”和“基層黨建推進年”活動,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抓好“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等制度的落實。省社專門制作了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工作一覽表,對省社直屬各單位黨委、機關各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進行張榜公示,充分發揮好基層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三是進一步規范省社各級黨支部組織生活。舉辦“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務干部培訓班,對開展黨組織工作進行學習培訓。同時對直屬單位未及時進行換屆的黨委進行換屆的組織、人事等的換屆準備工作,目前云農公司黨委和黨委班子人員已增補推選完畢。
3.按照基層黨組織建設標準和要求,配齊配強直屬單位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各項制度,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斗力,強化班子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健全完善制度、解決突出問題,著力提升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建設好一個堅強、團結,黨員和群眾擁護的領導班子,尤其是著力選好配強黨支部主要負責人。二是修訂完善省社黨建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機制,保證各項工作有效運轉和有力推進。三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省社機關和直屬各級黨組織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黨員積分制管理規定,抓好黨員隊伍管理。四是樹牢黨員黨性意識。按照黨中央、省委和省社黨組部署,精心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引導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堅定理想信念、提高黨性覺悟,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激勵廣大黨員做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的合格黨員,在推進綜合改革中積極作為、敢于擔當、建功立業。
二、廉潔紀律方面
(一)關于“個別領導干部自律意識不強,執行廉潔紀律打折扣”的整改情況
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實施辦法,加強干部廉潔自律教育,進一步強化領導干部堅守紀律底線、廉潔自律的黨性意識、紀律意識,構筑牢固廉潔自律防線,將作風建設不斷推向深入。一是加強廉政教育。制定領導干部廉政教育計劃,以省社各級領導干部為重點,分層次、有重點地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反腐倡廉教育培訓。集中組織領導干部觀看廉政教育片,對領導干部進行警示教育,增強領導干部清正廉潔、勤政為民意識,在省社領導干部中積極營造廉潔自律、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圍。二是加強廉政承諾。堅持把落實廉政承諾責任制納入領導干部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要求每位領導干部向黨組織簽訂年度廉政承諾目標責任書,努力構建廉政承諾責任制工作體系。三是加強廉潔監督。加強“三個重要時間節點”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落實八項規定的監督檢查,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談話制度和執行廉政簽訂工作,認真開展廉潔自律監督,促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得到有效落實。對新提拔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加強對領導干部政治紀律的監督,嚴肅查處在工作中行動遲緩、措施不力、失職瀆職的行為,對落實廉潔紀律不嚴的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
(二)關于“辦公房租金賬外使用”的整改情況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對辦公室資金賬外使用問題已于3月底對所有租金全部經過財務賬目,在巡視工作期間立行立改完成。
(三)關于“下屬部分企業存在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的整改情況
監督并落實直屬企事業單位重大項目實施嚴格程序,進行招投標。一是監督直屬各單位認真執行重大項目實施或開工進行招投標的規定。二是省社制定了《云南省農村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云南省食用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并印發全省各州(市)、縣(市、區)供銷合作社、省社直屬各單位嚴格執行。三是每年度加大對項目實施單位的督促檢查,對違規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處。
三、組織紀律方面
(一)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1.圍繞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實現省社班子的團結統一。一是省社黨組認真落實黨組工作條例和省社黨組議事規則,省社領導認真學習并帶頭遵守省社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二是嚴格執行和自覺遵守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三是黨組書記帶頭,黨組班子成員之間經常開展交心談心,溝通信息,互通情況并逐步形成溝通機制。四是每年度省社黨組組織開展一次民主生活會,黨組班子成員之間通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進班子的團結統一,促進行業的和諧發展。
2.嚴格執行黨組會議與主任辦公會議制定,圍繞嚴格遵守黨組議事規則認真進行整改。一是修改和完善了省社黨組議事規則并嚴格遵守。二是嚴格堅持“三重一大”事項必須上黨組會議討論通過。三是黨組會議原則上一個月召開一次,遇到重要情況可以隨時召開。會前,嚴格審定會議議題和參會人員并嚴格把關。四是制定了省社主任辦公會議制度并嚴格執行。五是明確黨組會、主任辦公會的性質和召開形式,做到議題成熟、內容清楚、程序明確,嚴格執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3.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等相關規定并嚴格遵守。一是嚴格要求省社直屬各單位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政治規矩。二是制定了《云南省供銷合作社控(參)股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試行)》并印發直屬各單位嚴格執行,規范了重大事項報告的程序、事項、審批和時限,加強了對直屬單位的監督。三是加強“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提高針對性,增強實效性。四是對不報告或不及時并造成后果,要對單位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
(二)關于“組織管理工作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1.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干部政策。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突出忠誠干凈擔當、不讓老實人吃虧、注重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導向,選準用好省社機關干部。二是認真落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突出政治品行、組織能力、專業素質和工作責任心,加強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三是認真落實《云南省供銷社直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云南省供銷合作社控股參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補充規定(試行)》,把政治強、作風正、善經營、會管理,想干事、能干事的優秀人才選拔到企業領導崗位上來,特別是要選好配強“一把手”,發揮“關鍵少數”作用。
2.針對執行干部選派有關規定不夠嚴格的問題。一是加強掛職干部選派工作。認真執行省委組織部關于做好選派處級干部掛職鍛煉的通知精神,嚴格把握人選條件,切實把綜合素質高、發展潛力大、最需要培養的干部選派出來,到條件艱苦地區、急難險重崗位擔任職務、經受磨練。并切實做好干部掛職期間的考核、考察和總結鑒定等工作。三是加強機關干部到基層鍛煉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關于嚴格把握基層工作經歷任職資格的通知》精神,對省供銷合作社機關基層工作經歷不滿兩年的干部,分期分批選派到駐村扶貧工作隊或企事業單位培養鍛煉,并加強選派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
3.培養黨性觀念,增強組織紀律意識,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一是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機制,加強直屬單位領導干部教育管理,守規矩、守紀律、講原則,增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按照組織原則和組織程序辦事。二是抓好干部教育、提升干部素質。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立足于教育、整頓、規范、提高,通過認真學習,深刻剖析,引導干部增強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自覺性,做到既觸動思想、提高素質,又切合實際、掌握尺度。三是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結合工作實際和干部特點,切實把學習理論、更新觀念、推動工作有機結合,緊緊抓住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人員,有針對性地強化組織意識,規矩意識,紀律意識。
(三)關于“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文件規定。按照要求在省社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及控股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的基礎上,做好信息錄入、綜合匯總、數據上報工作,并按10%的比例重點抽查核實對象4名。堅持對擬提拔副處級以上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抽查核實工作,做到“凡提必核”。二是規范填寫、如實填報。對出現漏報的,要求及時補報,對抽查核實不符的,要求及時寫出情況說明;對于出現鉛筆填寫、更改和涂改較多的,按照要求重新規范填寫,重新填報。
四、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一)關于“工作作風不實”的整改情況
1.認真落實省社領導聯系州(市)制度,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一是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活動,5月至6月,省社領導已先后到16個州(市)調研指導工作,幫助基層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二是認真落實省社領導和處級干部聯系群眾《十項制度》。三是落實相關規定和要求,省社領導每年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的時間不能少于60天。四是深入扶貧聯系點開展扶貧工作,待近期宣威市確定精準扶貧戶后,組織開展“掛鉤幫、走轉返”“回頭看”工作。五是省社綜治辦認真落實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對職工訴求,按《條例》規定限時辦結。
2.督促辦公室、人事處和機關黨委(紀委)按照工作紀律要求,嚴格執行干部職工上下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年內督促機關黨委(紀委)開展“不作為、亂作為”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規范,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輕者進行批評教育,影響惡劣的要及時進行處罰及通報,引以為戒,治理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建立完善日常監督機制,以制度管人,以嚴格的管理機制和制度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增強干部職工責任意識,努力建設人民群眾滿意的機關。已在巡視工作期間進行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3.把“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引向深入,不斷強化每個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好本職工作。扎實開展好“不作為、亂作為”集中整治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求每位黨員學習《黨章》,踐行宗旨,做出表率。
(二)關于“工作執行不力”的整改情況。
1.一是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落實年度工作安排和綜合改革任務,認真抓好每一件工作。二是把工作任務分解到省社領導和相關處室,明確責任,限時完成。三是簽訂了對16個州(市)供銷合作社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目標責任書,年底進行逐項考核并通報表彰。四是每月通報16個州(市)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每季度召開經濟運行分析會,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辦法和工作舉措,推動發展。
2.圍繞綜合改革實現“四個好”的目標,以問題為導向,著力推進全系統綜合改革工作:一是對中央11號文件梳理了65項政策清單,印發全系統學習領會其精神實質,同時,分解到省社領導和相關處室,目前責任,抓好貫徹落實。二是省社領導和相關處室分別到所聯系的州(市)供銷合作社調研指導綜合改革工作,幫助基層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三是配合供銷總社在德宏、保山和大理等州(市)、縣(市、區)開展貫徹中央11號文件精神情況專題調研。四是積極配合省人大農委,于10月底前完成對各地貫徹落實中央11號文件和省委32號文件專題調研。五是挖掘了一批基層綜合改革的先進典型,向全系統推薦先進經驗和做法。六是加強“三會制度”建設,推進全系統組織體系建設。七是每季度向省政府督查室、省委改革辦和省委農辦報送工作推進情況。八是每季度通報一次各地綜合改革的推進情況。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省供銷社反映。
聯系單位:云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紀委;聯系電話:63635031;電子郵箱:zly19690417@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