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委10個巡視組對省委宣傳部、省委機關事務管理局、云南中醫學院等29個省直單位開展了巡視工作,共發現各類問題371個,發現問題線索61件(其中涉及省管干部34件)。8月15日至9月1日,省委各巡視組陸續向29家被巡視單位反饋巡視情況,并提出整改要求。
巡視組指出,29個單位普遍存在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執行不好,財務管理不規范、部分領域存在較大廉潔風險和“四風”問題屢禁不絕、干部作風存在不嚴不實的情況等四個共性問題。
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主要表現在: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對歸口管理聯系單位的領導、管理和監督不到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重業務、輕黨建現象突出,基層黨組織建設薄弱,黨建意識不強、組織生活不規范。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不到位,抓大事議大事能力不足,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的監督存在盲區。
部分單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力度不夠,“四風”問題依然存在。辦公用房超標準、公務接待不規范,財經紀律執行不嚴格等現象時有發生。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虛報套取資金、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等問題依然存在,有的甚至違規占用外單位車輛,部分領域存在較大廉潔風險。部分單位課題經費管理不規范,存在課題經費使用“福利化”的現象。
部分單位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不夠規范,干部輪崗交流沒有形成制度。部分單位對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監督流于形式,管理松散、紀律松弛、作風不嚴不實問題依然存在。少數領導干部工作缺乏統籌性,作風不實,擔當精神不足問題突出,個別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存在機關化、行政化傾向。
巡視期間,各巡視組還收到一些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和相關單位處理。
巡視組在巡視反饋中要求被巡視單位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認真抓好落實。對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落實不力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被巡視單位紛紛表示,將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逐條逐項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確保各項整改任務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徐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