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啟動第二輪巡察工作。為確保巡察工作順利推進,按照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共云南省委關于建立州(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精神,文山州紀委下發文件明確“七個嚴守”要求,進一步嚴明巡察紀律,規范巡察工作人員行為,推動巡察工作依紀依規開展。
通知明確,巡察工作要做到“七個嚴守”,即:嚴守政治紀律、嚴守組織紀律、嚴守廉潔紀律、嚴守群眾紀律、嚴守工作紀律、嚴守生活紀律、嚴守保密紀律。
通知要求,巡察工作要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禁違反巡察工作程序,嚴禁干預被巡察單位正常工作;嚴禁處理被巡察單位的具體問題,對重大問題不請示、不報告、獨斷專行、自行其是;嚴禁巡察工作中超越權限,不經集體研究擅自做出重大決定或其它影響巡察公正的行為。巡察期間嚴禁收受禮品、禮金、代金券、消費卡和土特產品;嚴禁接受宴請或者旅游、娛樂、健身等活動,若在被巡察單位食堂就餐,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交納伙食費;嚴禁向被巡察單位提出個人要求;嚴禁參加與巡察無關的活動;嚴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向被巡察單位攤派應當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刁難群眾;嚴禁損害群眾的合法權益;嚴禁存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不作為、亂作為和慢作為等情況;嚴禁居高臨下、盛氣凌人、態度蠻橫、頤指氣使、口大氣粗等有損巡察工作人員形象的行為。嚴禁違反巡察方式和權限辦理巡察有關事項;嚴禁講排場、擾民、多人作陪;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規定,嚴禁私用被巡察單位的交通、通訊工具等辦理與巡察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巡察組成員巡察期間無故脫崗、離崗和未受巡察組統一安排的單獨行動;嚴禁捏造事實、弄虛作假。嚴禁參與有損巡察干部形象和聲譽的社會組織活動和社交活動;嚴禁賭博和飲酒。嚴禁泄露巡察工作中的問題線索、信訪反映、涉密信息等相關秘密;嚴格保證相關知情人、當事人的正當權益;保障巡察期間相關資料的存放安全。
通知強調,各縣(市)委、紀委要加強對巡察工作人員的管理,州屬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監督,對違反以上紀律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