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麗江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認真學習了市委《關于開展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研究了2016年巡察組組成及工作任務安排的建議方案、巡察工作動員會及培訓會方案,并研究了巡察工作其他事項。
會議強調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的決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上來,迅速建齊配強巡察工作力量、迅速開展2016年第一輪專項巡察,發揮巡察利劍作用,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
會議要求,要在前一階段扎實有效準備工作的基礎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建齊配強巡察工作力量,推動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要堅持好中選優、優中選強,確保把最優秀、可靠的干部選拔到巡察隊伍中來。要落實巡察責任,壓實責任、落實到人。巡察組組長是巡察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是落實巡察整改的第一責任人,以確保任務落到實處。要嚴明巡察工作紀律,巡察組要嚴格落實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重要問題不如實報告是瀆職的要求,堅持原則動真碰硬,無私無畏履行好巡察監督職責。要整合巡察力量,開展交叉巡察。在巡察工作中要將省委巡視組2014年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重點開展巡察。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制度,推動巡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實現巡察工作全覆蓋。要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問題為導向,形成有力震懾,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如期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高錦芬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