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對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和《中共玉溪五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自11月1日起,玉溪市委7個巡察組集中進駐各個單位開展巡察工作,拉開了五屆市委第一輪巡察工作的大幕。
據悉,五屆一些市委巡察工作對象和范圍為97個部門單位黨組織,包括9個縣(區)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和縣(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14個市委工作部門及相關單位,43個市政府部門及直屬機構,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9個人民團體,6個工業園區,10個事業單位和4個國有企業。
此次開展的第一輪巡察工作,巡察對象為市總工會、市司法局、市科學技術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市招商合作局、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7個單位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巡察內容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拉幫結派等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拉票賄選、買官賣官,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作風不實,在重點工作、重點項目推進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等六個方面。目前,7個巡察組已分別進駐各個單位,并召開了巡察工作動員會。
在此次巡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階段,各巡察組還將通過聽取被巡察黨組織工作匯報、個別談話、列席有關會議、調閱相關資料、抽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受理信訪舉報、召開座談會、延伸了解情況、開展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扎實開展巡察工作,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有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