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14日昆明市委召開首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以來,富民縣委高度重視,及時擔起主體責任職責,紀委積極配合,“四步齊走”做足巡察監督“前奏”各項工作,為富民全面開展巡察、監督延伸基層、補齊基層短板,有效解決群眾身邊突出問題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健全制度奏響“規紀令”。一是印發《關于建立巡察制度開展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巡察工作指導思想、職能定位、工作原則、組織領導、工作機構、巡察對象、巡察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成果運用等重要內容。二是建立縣委常委會聽取巡察工作匯報機制、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巡察中期匯報機制等9項機制,確保工作把握定位、落實要求,不偏不依貫徹省市巡察精神。三是明確了巡察周期和目標任務,規定:每年開展巡察工作不少于三個輪次,對鎮(街道)的巡察時間為20天,對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巡察時間為15天。
搭建組織奏實“保障曲”。一是在架構上,采取縣委領導,紀委牽頭、會同組織部門具體實施的模式,成立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辦、巡察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縣委組織部部長擔任副組長、縣紀委分管副書記、縣委組織部分管干部監督工作的副部長和縣委巡察辦主任為成員,日常工作由縣紀委分管副書記負責。巡察辦設在縣紀委,明確為黨委工作部門,落實其行政編制3名,設主任1名(正科級),規格為正科級行政單位。二是在人員構成上,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由紀委和組織部門負責人組成,建立2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庫”,巡察人員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政法等部門選取政治素質好、熟悉黨務工作、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的干部,選優配強巡察工作力量。三是在工作布局上,從工作安排、方式方法、成果運用等方面與省市巡視巡察“一脈相承”,做到步驟不減、尺度不松。明確了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為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紀檢監察機關、縣委組織部及相關部門對巡察移交事項優先辦理。
選優隊伍奏足“擔當曲”。一是專業知識方面,巡察人才庫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政法等部門擇優挑選,確保了巡察隊伍知識的全面性、專業性。二是人員管理方面,落實了巡察組組長由正科級領導干部擔任、副組長由副科級領導干部擔任,并實行一察一授權;巡察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補充,確保了巡察組成人員的隨機性和隊伍的活力、穩定。三是選人條件方面,規定了巡察工作人員應具備的6個條件、3項回避要求、6條工作紀律,確保巡察隊伍履職擔責和工作落到實處。
立行立察奏牢“落實曲”。及時啟動富民縣第一輪巡察工作,一是組建5個巡察組,完成巡察組組長、副組長授權工作。二是制定第一輪巡察工作方案,明確巡察對象(單位)5個。三是為確保巡察組吃準中央精神、抓住關鍵、穩步推進工作,及時統一巡察人員思想意識,組織干部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巡察知識“補課”,做好巡察準備各項工作。(楊翠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