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悔恨自己作為深受黨教育多年的黨員,忽視了政治學習,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在與房地產企業和建設工程施工隊打交道的過程中,抱著僥幸心理,收受錢財,以為別人發現不了,蒙騙組織和群眾,使自己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在證據確鑿的違紀事實面前,廖樹林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廖樹林是云南省澄江縣龍街街道忠窯社區黨總支書記。2014年初,一封匿名舉報信投到了澄江縣紀委監察局信訪室的信箱,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匿名信舉報了澄江縣龍街街道忠窯社區黨總支書記廖樹林利用職務便利,與開發商勾結,受賄房產等違紀問題。
“接到匿名信后,我們立即展開了調查,首先對廖樹林日常的生活圈子和他的經濟往來情況等外圍做了大量的初核調查工作。”負責調查的同志說,經過調查,群眾反映的收受房產的情況基本屬實,在認定主要違紀事實的基礎上,立即對廖樹林進行立案調查。
隨著調查的深入,調查人員發現,廖樹林利用村委會黨總支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忠窯村委會小窯一組預留地開發過程中,于2009年收受當地一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送給的現金人民幣300000元,為該公司獲得合作開發權提供便利。
“一定要把問題徹底查清楚。”有了這條線索后,辦案人員順藤摸瓜,又有了新發現。“廖樹林不僅收了現金,時隔兩年后,又收受同一公司送給的總價值人民幣120多萬元的別墅一棟、車庫一個。”把時間跨度長的案情查清楚,花了辦案人員不少工夫。
隨著案件查辦工作的深入,調查組的“收獲”越來越多:廖樹林在昆明東南繞城高速公路東南段以及呈澄高速公路征地拆遷過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施工方送給的現金人民幣49000元;廖樹林還在中秋、春節等期間收受禮金18000元。
“一個社區總支書記,膽子太大啦。”群眾議論的同時,更多的是憤怒。
“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發現一個,就要查處一個,決不姑息。”紀檢監察機關的鮮明態度,就是對發生在基層涉及群眾利益的‘小官巨貪’腐敗問題做到零容忍。
最終,廖樹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這件事作為前車之鑒,讓我深受震驚和教育。”曾經與廖樹林一起共事過的同事說,作為一名農村基層干部,一定要自覺遵守黨紀法規,在廉潔自律方面落到實處、做到位,村組干部為群眾辦實事、排憂解難的同時,也要常常拿一面鏡子來照照自己、勤洗澡,要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將針對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通過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做到抓早抓小。同時,對發生在基層涉及群眾利益的‘小官大貪’的違紀行為做到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組織查辦廖樹林案件的澄江縣紀委副書記付俊東說。
“2014年以來,玉溪市紀檢監察機關通過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基層執法和辦事服務、集體“三資”管理、惠民惠農政策落實、扶貧資金項目政策落實、土地征收和房屋拆遷、工程項目招投標等領域中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立案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214件,處分農村黨員229人。”玉溪市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的同志介紹,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村土地等資源價格大幅上漲,國家“三農”補貼力度逐年加大,集體經濟迅猛發展,基層村級權力在缺乏有效監督的空間里產生了異變。村級組織的權力使決定權集中在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少數人身上,而書記、主任“一肩挑”,又使他們成了村里真正“說一不二”的人,過于集中的權力,是導致村官腐敗的主要原因。廖樹林違紀案是近年發生在玉溪農村基層的一起“小官大貪”典型腐敗案例,違紀人員雖然官不大,但是金額不小,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徹底根除農村基層村官腐敗,要按照‘編清單、固流程、曬權力、強監督、嚴問責’的要求,規范、明確和公開村級基層組織權力運行的程序、環節、過程、責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確保農村基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玉溪市紀委書記趙基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紀律審查的重心向基層下沉,認真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絕不姑息遷就,堅決遏制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玉溪市紀委 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