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過程中,我們發現你的個人有關事項存在漏報的問題,在這里代表組織對你提出批評,對你進行提醒談話。”西山區紀委第二紀檢室負責人在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員干部楊某某提醒談話時說道。
“2007年,我用個人積蓄購買了一些股票,后面因為股票價格持續下跌,自己就沒有放在心上,忘記了此事,出現了漏報的情況。隨后我將相關材料提供給你們,希望組織能夠給我一次補報的機會。”楊某某接受談話函詢時說道。
2016年8月,西山區紀委收到舉報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干部楊某某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申報個人有關事項。經研究決定,由區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對楊某某進行談話函詢。談話結束7個工作日內,楊某某對自身存在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向組織申報個人有關事項等問題向組織進行了說明,并經楊某某所在單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簽字后送區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
“感謝組織的提醒,通過這一次提醒談話,喚醒了我的黨規黨紀意識,過去接受過組織的很多次談話,要么是提拔,要么是受表彰,進行談話提醒還是第一次,這是對我的‘填坑補課’。”楊某某在送個人情況說明時與談話組的工作人說道。
“嚴格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對干部進行的廉政體檢,從中可以看出干部是否忠誠老實、是否清正廉潔、是否遵規守紀。”第二紀檢室主要負責人說,“這也告誡一些干部主動申報、如實報告,讓組織準確、及時地了解每一位干部的動態,才是為官從政的正道,才能更好地自我保護、自我凈化。”(昆明市西山區紀委 方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