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三份報告單”從嚴從細從實管理干部

發布時間:2016-02-16 14:38:37   來源:大理州紀委

2015年,劍川縣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要求領導干部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劍川縣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申報表》《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3份報告單,從嚴從細從實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領導干部如實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如實填寫婚姻、財產、家庭成員等信息,經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報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備案。出差、出訪,離開轄區休假、學習時,填報《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填明外出事由、時間、地點、聯系方式。辦理婚喪嫁娶等客事的黨員干部,如實填寫《劍川縣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申報表》,婚嫁事宜在辦客10 日前申報審批,喪葬事宜不能提前報告的,在事后15 日內報告辦理情況,嚴控請客人數,嚴禁借機斂財、鋪張浪費。

劍川縣通過這“三份報告單”,時刻提醒領導干部要牢記各項紀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始終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凡發現領導干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涉及隱瞞、規避重要情況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2015年,全縣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17人,外出報備338人,婚喪喜慶辦理審批51人次,在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六次全會上對30名領導干部執行廉潔從政情況及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了抽查,對18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施萃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