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

發布時間:2016-06-08 07:28:09   來源:德宏州紀委

6月5日,德宏州紀委召開六屆75次常委會,貫徹落實中央、省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精神,研究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化“三轉”,把更多的機構和力量集中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

常委會明確,統一規范5縣市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設置10個:辦公室(增加政策法規研究室、預防腐敗局綜合股職能)、組織部(履行組織部、增加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職能)、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縣市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另設機關黨總支。

內設機構調整后,平均5縣市紀委監察局有7個內設機構從事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占內設機構總數70%;紀檢監察室人員由2人增至10人,占機關行政編制總數30%;從事監督執紀問責主業的行政編制數由9人增至19人,占機關行政編制總數57%。同時,5縣市紀委監察局機關領導職數保持不變。此外,平均5縣(市)紀委監察局參與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由108個清理減少到12個。

此次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在不增加行政編制、領導職數的基礎上,實現了中央紀委關于“紀檢監察室人員原則上不少于機關人員總數的30%,從事監督執紀問責主業部門人員原則上不少于機關人員總數的60%,鼓勵將更多的人員力量配置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的要求。(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