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紀委監察局按照“突出主業”、“優化整合”、“編制機構和領導職數不變”以及“穩步推進”四條原則,科學整合力量資源,全面完成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工作,實現了中央紀委“將更多的人員力量配置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和各級紀委關于不增加行政編制、不增加內設機構數量、不增加領導職數等要求。
本次改革調整以“7+N”模式設置,市紀委監察局制定了《內設機構調整方案》,通過“撤、更、設、保”方式將內設機構調整為9個室(部),即:撤銷干部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風監察綜合室、執法監察室;原紀檢監察室更名為第一紀檢監察室;新設組織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政府糾風治亂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保留辦公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同時對調整后的內設機構職能進行重新配置,進一步厘清內設機構職責任務,減少職能交叉,提高工作效率。
調整后,機關從事監督執紀的部門由原來的5個增加到7個,占部門總數的比重由55.56%增加到77.78%,從事監督執紀的人員由原來的17人增加到27人,占機關人員總數的比重由43.59%增加到69.23%,其中紀檢監察室人員占機關人員總數的比例由原來的10.26%提高到30.77%。(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