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上級紀委關于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要求,勐海縣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工作力度,于6月30日完成了內設機構調整工作。
為抓好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縣紀委根據省紀委和州紀委關于做好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印發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調整工作方案,對內設機構調整的原則和要求、機構設置、完成時限、方法步驟、組織領導提出明確要求。
調整后,勐海縣紀委監察局設9個內設機構。內設機構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縣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另設機關黨支部(兼職)。紀檢監察室人員10人,占機關行政編制總數的32.25%(占機關人員總數的30.3%);從事監督執紀問責主業部門人員21人,占機關行政編制總數的67.74%(占機關人員總數的63.63%)。
內設機構調整后,為保證工作有序開展,縣紀委要求,要帶頭示范,在工作、學習、生活中發揮示范作用,嚴格要求自己,狠抓落實,不推卸責任,勇于擔當。要堅決服從。增強向上看齊意識,服從安排,帶好自己部室的人,管好自己部室的人。要全面履職。認真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主責,各部室要認真組織學習職能職責,要逐條逐句的學習,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要及時到位。人員要及時到位,工作分工要到位,履職要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