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聚焦中心任務,優化機構設置,推進組織制度創新,近日,新平縣按上級有關要求,完成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
此次改革調整,整合4個內設機構、更名1個內設機構、新設2個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后,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內設9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9個內設機構規格為副科級,內設機構正職領導職數9名。
調整后,機關行政編制數31名,委局領導職數6名,分別為縣紀委書記1名、副書記3名(其中1名兼任縣監察局局長)、縣監察局局長1名、縣監察局副局長2名(其中非中共人士擔任的1名)。
此次改革調整,對機關內設機構職能職責進行明確定位。9個內設機構共履行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對縣管干部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廉政文化建設和網絡信息工作等83項職責。其中,辦公室同時履行上級紀委研究室、法規室相應職能,組織宣傳部履行上級紀委組織部、宣傳部和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相應職能。
據悉,9個內設機構在人員配備上還注意整合人力資源,強化執紀監督問責主業力量,每個內設機構人員配備遵循有關“原則上配備干部不少于2名”要求。